Q
2×20年1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一批材料,含税价为452万元。2×21年9月10日,甲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用其生产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设备和一项债券投资抵偿欠款。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420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市价(不含增值税,下同)为180万元,抵债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47.1万元。抵债资产于2×21年9月20日转让完毕,甲公司发生设备运输费用1.3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发生设备安装费用3万元。乙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权。2×21年9月20日,乙公司对该债权己计提坏账准备38万元,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42万元。乙公司将受让的商品、设备和债券投资分别作为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项债务。2×21年9月20日,甲公司用于抵债的商品成本为14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抵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累计折旧为8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6万元;甲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债券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