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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服务业的加计10%扣除的会计分录是怎么做的?

2022-07-28 08: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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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09:03

您好,借应交税费贷。。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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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应交税费贷。。其他收益。
2022-07-2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 贷营业外收入
2022-03-17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2 贷其他收益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 下个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 贷增值税加计扣除2 银存8
2022-03-16
借应交税费贷其他收益。
2022-06-15
你好 2019年4月到10月前是10% 10月后15%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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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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