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留存收益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用19年营业收入*销售净利率*留存收益率计算得出,同时营业收入是时期数,19年营业收入就是19年新增的营业收入,从中提取的留存收益就是新增留存收益,不需要减去18年的留存收益
老师 后半部分减去的是留存收益,为什么说是 留存收益增加额呢?这个不是增加额吧?这个就是当年的留存收益总额
筹资管理那章节中 基期2020年留存收益是1000元,预测期2021年留存收益算出来是1200元 那2019年留存收益增加额是1200元还是200元呢 就是需要减去2020年的留存收益吗
老师,这里的第三问问预计留存收益增加额,难道不是100000*20%*5000/100000*20%=200吗?增加额哦
请问这个第三问留存收益增加额为什么不是1200-1000(5000*20%)?1200不应该是2019的留存收益吗?为什么是留存收益增加额?
老师你看一下这道题第3问是不是错的 我理解的是5000是净利润,那么留存收益就是5000×20%=1000,留存收益增加额就是1000×20%=200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那我这种思路错误在哪里呢?
已经解释了,不能减掉18年的留存收益
19年的收入100000*(1➕ 20%)就是新增收入,提取的留存收益也就是新增留存收益
但是5000*(1+20%)这个不是2019的净利润吗?不是与2018相比的净利润的增加额
我刚才说的收入这里能理解吗?同学
就像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只是当年的净利润,并不是增加额
100000*(1➕ 20%)*5000/100000*20%=5000*(1➕ 20%)*20%,答案里面的5000*(1➕ 20%)也是新增净利润,净利润本身也是时期数,2019年净利润是新增净利润
当年的净利润就是当年的增加数
举个例子2019年收入100000*(1➕ 20%)=120000元,销售净利率5000/100000=0.05,2019年净利润120000*0.05=6000元,留存收益率20%,2019年留存收益=6000*20%=1200,这部分是不用对外筹资的,直接冲减对外筹资额。这里的数据都是2019年新发生的,当然是增加额。
感谢老师,我陷进去了,现在理解了
不客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