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乙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323/(1-5%)=342.11 2.来源乙国境外应纳税所得=342.11/(1-15%)=402.48 3.国内应纳所得税=402.48*0.25=100.62 4.可抵免境外已纳税=342.11*5%%2B402.48*0.15=77.48 5.国内应补税=100.62-77.48=23.14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建筑挂靠公司,我们所挂靠的公司收取我们百分之一的管理费和百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但是我们每次有收入进账的时候都需要在当地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预缴,为啥公司还要扣百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而且每次都要求全额提供成本票,就算是扣百分之二的企业所得税,那也是利润部分扣,怎么是按照收入总额扣呢?
老师您好,第一个问题:分公司不管是不是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不能按小微标准享受减免吗,只能百分之25缴纳吗,第二个问题:如果独立核算的话,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还可以是总公司申报吗,谢谢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老师您好,这道题的第三个小问题,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里面包含5%的预提所得税吗?是加一起一共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企业所得税还是总共缴纳百分之十五的企业所得税?
老师,下午好,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长期股权投资,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用净利润分红,投资企业收到居民企业的分红,不缴纳所得税。那要是被投资企业在税收优惠的地区,它是按15%或20%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那投资企业还需要补10%或5%的所得税税差吗?
老师,您计算有误
老师,意思就是在外国总共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企业所得税?
是的,计算错误。不能简单认为是20%的税率 1.来源乙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323/(1-5%)=340 2.来源乙国境外应纳税所得=340/(1-15%)=400 3.国内应纳所得税=400*0.25=100 4.可抵免境外已纳税=340*5%%2B400*0.15=77 5.国内应补税=100-77=23
老师,我看这个计算有点像有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税所得的公式呢?
计算步骤就那样的哈,慢慢琢磨吧。重点是还原为税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