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这个不符合开具红字发票条件 不可以开的

老师,您好,就是我们现在是这种情况,对方公司给我公户打了款,但是对方公司不给我们开发票,这个不开发票有没有撒问题?
对方单位是个人工作室,我们公司已经收到了发票,但是对方没有开立对公账户,给的账号户名是个人,这种情况我可以用公户给对方打款吗
老师好!对方公司破产,我们公司提供了服务,已给对方开过发票,但没有收到钱,这种情况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老师,小规模12月开了发票,没有收到款,合同12月签了,但是没有提供服务,对方让我们先开票,这种情况确认收入吗
老师,我们3个月钱公司给对方开了建筑服务专票,双方有争议,我们想红冲发票,在对方已抵扣的情况下,不通过对方,可以自己红冲吗,
新到一家公司做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也没下来,现在在跟实操学做帐,请问我需要购买财税系统吗,后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或者增值税,直接从财务系统导出,是不是更快捷
2024年7月1日以后开公司5年之内实缴,假如注册资本是100万,股东实缴了50万,已交印花税,还没到5年公司又要注消,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我上的是录播课,这块没听懂
问下,现在跟着之前的课程学筹建期的会计凭证,这是要同步做帐在送的软件里吗?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那这个怎么处理?他们破产了,我们收不到钱,本来就收不到钱了,开出的发票他们还能抵扣税金及成本,这不是不合理吗?
那没办法的 您可以在对方申请破产的时候 申请债权 然后可以分配对方的财产 然后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取得对方的破产凭据 然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您可以看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 没有收不回款项就要开具红字的
申请债权一定要通过诉讼程序吗?因为前期咨询,对方破产之后要先发工资、交社保、交税金之后才还钱,还线也不一定能到轮到我们,我们再去诉讼,又要多出诉讼的相关成本,最后还是拿不到钱,不诉讼有什么其他条件能税前扣除吗?
申请债权不需要啊 对方破产的时候报给破产管理公司就可以了 对方的破产文件 可以让您把这个应收账款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是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之类的是损失了
只有破产文件就可以了吗?光破产文件证明不了对方没钱给到我们啊,不是说按顺序给钱吗?没轮到我们就没钱了,破产文件能证明这个吗?
看您往来会计科目就可以了啊 还有对方破产文件 您申报了债权 也会有文件的啊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有了破产清算公告,应收账款是全额税前扣除吗?比如价款94339.62,税款5660.38,价税合计10万,是这10万都能申请税前扣除吗?
有前面文件规定的资料 是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