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取得的进项税,不可以用来抵扣其他一般计税的项目。因为,装修是用于简易计税项目

老师请问:1、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同时两个项目,一个就是清包工,只负责出人工装修,第二个包公包料,他这个两个项目可以一个简易计税一个一般纳税吗? 2、一般纳税人收到清包工项目,分包一部分出去,我们采用简易计税的话,分包出去的项目还可以进项抵扣吗? 3、简易计税差额征税是指我们公司用简易计税分包业务,还是指我们一般纳税分包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简易计税,我们申报差额申报?
咨询个问题,我们房屋租赁用的是简易计税,现在我们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取得的进项税,我可以用来抵扣其他一般计税的项目,比如用来抵扣物业收入的销项税。
老师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只有出租房屋的其他收入,之前一直采用的是按简易计税5%,进项未抵扣(税局留底退税后又被缴回了),现在想要把出租房屋这部分做一般计税,是否可以直接更改为一般计税9%,以前的进项是否还可以抵扣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物业公司,购买了一个厂房,请了一个建筑公司来给我们修建厂房,那建筑公司付给我们的水费我们是可以按简易计税方式缴纳的,那么我们收到的水费进项可以抵扣其他不是简易计税方式的销售收入吗?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劳务公司,目前进行的项目是都是简易计税3%的,问下,现在每个月的物管费,办公室租赁费都是开的专票回来,目前也抵扣不了,所以可以用于以后年度的一般计税项目抵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