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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分公司现在想注销了,有留底进项税,怎么样才能转入总公司?

2022-08-10 07: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10 08:14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将拟注销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并入总公司,则分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签的进项留抵可以结转至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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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04 追问 2022-08-10 08:28

老师,资产重组好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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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10 08:32

嗯……也是有点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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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04 追问 2022-08-10 08:44

能简单说说流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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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10 08:52

不好意思哦,实际工作中我没有做过,就没办法给到您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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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将拟注销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并入总公司,则分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签的进项留抵可以结转至总公司
2022-08-10
你好,那你这两个公司都注销,注销了之后再重新开公司,因为你只有分公司,没有总公司不行
2024-01-2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7-07
分公司注销前的进项税留抵,若将其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母公司(吸收合并中通常符合),可凭相关资料结转至母公司继续抵扣;否则,留抵税额不予退税,可作为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5-07-08
你好,你看一下你们属于符合存量留底退税的政策吧,符合才能退,如果不符合的话,退不了,进项转出就行。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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