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退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退税贷进项税额转出。
老师您好!我公司一般纳税人,2020年年末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123,767.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方余额 162,32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余额 164,621.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方余额 126,062.1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 (结平之前余额113,558.93) 这是2020年底为止某一个会计做的账,2021年拿到我公司。 问题1: 我们是代理记账公司,上一年末未结平的21年 年初能结平吗? 问题2: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代表有留底税额,年底转出未交增值税年末结转未交增值税的话是不是不应该有余额呀?上面余额对吗?哪个科目的余额应该得相等?谢谢您的回答
最近公账收到了,3月增值税申报表上期末留抵税额,就是未抵的进项税额,请问怎么做分录?谢谢,目前这个金额刚好是我账上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谢谢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4月,甲公司开始正式生产经营。第三个月当月末,有关账户的增值税相关账户余额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余额25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余额借方余额130万,已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借方余额75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方余额15万。1.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2.假设当月么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请编制会计分录;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请编制会计分录3.编制当月少交或多交增值税的结转会计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4月,甲公司开始正式生产经营。第三个月当月末,有关账户的增值税相关账户余额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余额25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余额借方余额130万,已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借方余额75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方余额15万。1.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2.假设当月么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请编制会计分录;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请编制会计分录3.编制当月少交或多交增值税的结转会计分录
老师好!请问我公司今年当年应付税费余额为借方(进项税额),4月份退回增值税留低税额时,会计分录怎么记,谢谢!
你好老师,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余额,怎么对冲掉呢
老板嫌未分配利润太多,怎么做能在不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减少未分配利润
老师,发票到货没到怎么入账?
老师可以给我讲解下这个第四题吗?
用来勾选出口退税的,不小心勾成进项抵扣了,次月才发现怎么办
老师麻烦咨询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了开的是商业形式发票会计需要做收入吗
企业盈利能力上升时,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收益率也会随之上升,进而会导致企业借款资本成本上升。这道选择题为什么错误
今天刚考了会计和经济法,也报了9月份中级三科,剩下这点时间怎么备考效率最快
夫妻双方房屋变更,交不交不交个税
老师,晚上好,请问算成本时,单件产品的人工工工资是按做这件产品的人的工资算,还是按总工资除以总时间,算出单位时间工资,再乘以对应这件产品的时间
就是当时月底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税费是填负数的、有增值税留低。增值税留低退税时的会计分录,谢谢
进项留抵不用单独写分录。
也就是留低退税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余额还是不变谢谢
这笔业务是不影响进项税额这个科目。
这笔业务过程是:当年增值税留低税额放在应交税费的借方,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是填负数的。然后4月份退回增值税留低税款,5月份又缴回税务局,5月底又重新申请退回了增值税留低退税款。会计分录如下:1、借应交税费_增值税留低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低税额 缴回退税款时:贷(红冲)应交税费-增值税留低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红冲)应交税费—增值税留低税额 贷(红冲)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再次申请增值税留低退税,按开始重新做分录,对吗?谢谢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等政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实施进度进一步持续加快,现就有关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一开始我就是按照这样记的,但是我发现4月份第一次退回税款了,到5月初缴回税务局,紧接着5月底又重新退回税款,最后应交税费总账不错,但是明细,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月底余额反而增加
是不是5月当月缴回了当月又退回,会计分录在缴回那环节,不通过进项税额,按原路返回红冲
直接按原路反冲一下就行了。
嗯,谢谢啦!感谢你的耐心讲解
不客气的,问题解决,请您及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