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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底退税的增留抵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2022-08-15 21: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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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21:10

你好,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扣抵进项税额的比重。 案例:某公司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30万元, 4月-9月的留抵税额分别为60、85、100、75、85和100万元。 假定4月-9月该企业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税额为530万元,累计计算已抵扣进项税额为35万元。期末留抵退税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均具备。 计算分析如下: (1)进项构成比例=530/(530%2B35)*100%=93.8% (2)增量留抵税额=100-30=70万元>50万元 即9月与3月的税额差。 (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93.8%*60%=39.4万元 通过计算,得出该公司9月份可申请退税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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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扣抵进项税额的比重。 案例:某公司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30万元, 4月-9月的留抵税额分别为60、85、100、75、85和100万元。 假定4月-9月该企业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税额为530万元,累计计算已抵扣进项税额为35万元。期末留抵退税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均具备。 计算分析如下: (1)进项构成比例=530/(530%2B35)*100%=93.8% (2)增量留抵税额=100-30=70万元>50万元 即9月与3月的税额差。 (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93.8%*60%=39.4万元 通过计算,得出该公司9月份可申请退税39.4万元。
2022-08-15
你好,只计算退税以后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2022-01-21
你好,上次的退给你们了吗?你们是超过六个月以上,连续有留底申请的退税吗?
2022-01-21
同学你们没有在增值税申报表出现退税信息吗
2022-01-21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这样退!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499098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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