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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底退税的增留抵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2022-08-15 21: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15 21:10

你好,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扣抵进项税额的比重。 案例:某公司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30万元, 4月-9月的留抵税额分别为60、85、100、75、85和100万元。 假定4月-9月该企业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税额为530万元,累计计算已抵扣进项税额为35万元。期末留抵退税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均具备。 计算分析如下: (1)进项构成比例=530/(530%2B35)*100%=93.8% (2)增量留抵税额=100-30=70万元>50万元 即9月与3月的税额差。 (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70*93.8%*60%=39.4万元 通过计算,得出该公司9月份可申请退税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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