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工资信息里面填写的 不重复交税,一个是生产经营所得,一个是综合所得,这两个分别缴税的 有工资,即使你给他申报了个税,也没法抵扣,生产经营所得的投资者的工资没法抵扣。

新版企业没有员工,没有业务,12月份,申报11月个税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填的是法人,金额为0,账上也没做工资计提,1月份,新会计把12月个税综合所得薪金所得改为3500,账上还是没做工资计提,是不是不合理??如果个税综合所得为3500,账上她做工资计提了了,是不是会影响季报时填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报表是不是就得填数了?其他业务都没有得情况下
咨询一个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有提成 如何申报? 现在是合伙人每月也给一定金额的工资,这个申报工资薪金吗? 如果申报是不是重复征税 如果不申报,账上列支工资,季度调增缴纳经营所得就可以了对吧
合伙企业转让其向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之前,需要出让及受让方完税,但出让股权的合伙企业申报合伙人经营所得是季报,时间上不一定一致,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完成合伙人(自然人)的个税完税证明呢?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申报是在自然人扣缴端申报缴纳吗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100%持有股份,工资每一月正常申报个税,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工资金额,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是不是重复纳税了?
老师,请问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是以货币资金投资另一家企业,占股15%,是不是做长投,到现在还没有分红,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并没有在合伙企业领工资,合伙企业也没有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是按照零申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