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是的,这样重复了,合伙人不按工资申报个税的
老师:我对合伙企业合伙人每月领工资,年底汇算清缴不太明白,请您帮我分析一下。合伙企业(2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每个月都领工资(甲:7000元/月,甲每月有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乙:5000元/月),年底企业的利润总额刚好为0,以前年度没有亏损。那两个合伙人的综合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分别要怎么做,需要怎么调增,个税分别怎么计算呢?
咨询一个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有提成 如何申报? 现在是合伙人每月也给一定金额的工资,这个申报工资薪金吗? 如果申报是不是重复征税 如果不申报,账上列支工资,季度调增缴纳经营所得就可以了对吧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100%持有股份,工资每一月正常申报个税,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工资金额,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是不是重复纳税了?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之一是一个自然人,需要每季度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公司本年度有盈利,2025年.1月大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22万。每年3.31日之前的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有个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里有一项个人所得税税款,就是说这个算是调增项。想问一下2026年做2025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22万还需要调增?这个需要调增的项目是指的我们公司这种情况吗?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工资按月申报了,也交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汇算清缴的时候合伙人的工资不能做为成本扣除,剔除工资后导致经营所得增加,合伙人也需要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这样不是重复缴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