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研发公司应按照收取店家的金额100%开票,销售平台按照收取研发公司的金额100%开票。店家先将使用费转给销售平台,可以三方签订的协议为基础处理是合规的。 可以简单理解为有2笔业务。第1笔是研发公司与店家之间的业务;第2笔业务是研发公司与销售平台之间的业务。店家与销售平台没有实质的业务往来,店家将使用费先给销售平台,实质是代收业务,销售平台收款后扣除抽成转给研发公司是合理的。
怎么理解空置的能否确认投资房地产
老师我想问一下事业单位法律让给合同把关,经济科目做委托业务费可以吗
债券投资不存在公允变动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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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开具百分之九的发票,哪些强制规定必须要在发票栏填写备注呢?
已提足折旧车辆买卖了,但是没有证明,应该如何处理
老师, 怎么区分长投接转其他项目里面的 其他综合收益 转投资收益 或者是未分配利润?
新公司法关于监事的条款,是第几条?在哪里可以下载新公司法?
公司贷银行的钱,还本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是人力资源公司,然后收到经销商转过来的工资款,当月我们就发放给员工了,这个要怎么入账的?需要申报个税的吗?
代收业务是基于三方协议基础上,目前是没有这个三方协议,研发公司和店家和销售平台分别签订合同,并且没有提及代收条款
您好,建议签订三方协议以明确款项性质,避免税务风险。
研发公司按100%金额开票给店家,销售平台按收取研发公司100%金额开票,研发公司收取到销售平台的发票是冲减收入还是作为费用入账呢
您好,支付给销售平台的款项属于费用,不能冲减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