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 (1)当企业选择用直线法的话 则2011-2015年,每年折旧额=100*(1-5%)/5=19万元 2011-2014年每年应缴纳所得额为0,刚好累积弥补2010年的亏损 2015-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25%=2.5万元 2011-2016累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2.5*2=5万元 (2)如果企业选择用年数总和法的话 2011年的折旧额:100*(1-5%)*(5/15)=31.67万元 2012年的折旧额:100*(1-5%)*(4/15)=25.33万元 2013年的折旧额:100*(1-5%)*(3/15)=19万元 2014年的折旧额:100*(1-5%)*(2/15)=12.67万元 2015年的折旧额:100*(1-5%)*(1/15)=6.33万元 2011年弥补2010年的亏损=10%2B19-31.67=-2.67万元 2012年弥补2011年的亏损:10%2B19-25.33=3.67万元 2013年弥补2012年亏损:10%2B19-19=10万元 2014年弥补2013年亏损:10%2B19-12.67=16.33万元 2015年税前利润=10%2B19-6.33=22.67万元 2015年弥补2010年亏损=40-3.67-10-16.33=10万元 2015年应缴纳所得税=(22.67-10)*25%=3.17万元 2016年应缴纳所得税=10*25%=2.5万元 2011-2016年累计缴纳=3.17%2B2.5=5.67万元 固定资产在使用前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使企业递延缴纳税款,直线法更具有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