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外,用人单位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额按劳动合同法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请问在公司工作了5年,月薪5000元老板开除应该赔偿多少钱
老师,问一下,就是被公司开除,赔偿工资是咋么标准的哟?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员工手受伤了,公司垫付医疗费,有没标准的工伤赔偿标准?
与公司签了三次两年的劳动合同,员工与老板都没提签无期限劳动合同,这违法吗?员工能索要赔偿吗?赔偿多少?按什么标准赔偿?
老师您好!问下一个建筑工程324万,材料成本大学67%,农民工工资30%,农民工工资以工资发放还是要以农民工专户发放啊!
小微企业年收入不超过300万,是指从1月份到12月份还是循环的比如7月份到次年6月份属于一年
我现在我的核算理解是:所有核算都是按会计周期自然日7/1到7/31日来核算,导所有辅助核算的数据都是按自然日导7月1/到7/31日的明细表来核算,6/26到6/31日的做暂估入库,然后总账做冲销暂估和正式入账的调整分录。我现在也可以理解为总账委外这加工费847837.08元就是7/1到7/31日的委外入库加工费,对于6/26-6/30期间的收货(属于上一个采购周期但在本月物理入库),在6月30日做暂估入库,将其成本计入6月材料成本或委外加工费成本。老师是这意思吗?
今明考中级会计吗吗吗老师
想问下图片上画圈的资料没有了吗,怎么一直打不开,准备备考2026的注会,想买点资料开始听课了,但是这个资料怎么都无法打开,请尽快处理
老师这道题应纳增值税的解析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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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开过来的普票,阳山水蜜桃5000元,税务局显示票面税额是0,有效抵扣税额是450元,能抵扣吗?
请你:这道题,按答案给列式子算,我算的怎么和答案不一样100-29=71*100=7100*50=355000*2=710000/4=177500-9600=167900
老师今天的财管,有这个信息怎么算营业成本?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