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在动产抵押关于物权归属,交付是优先于登记优先于合同先取得物权所有权的,物权和合同要分开来看,就这个题目而言,抵押物已经交付给丙,那丙就取得了小轿车的所有权;再看合同是否直接无效呢?要看丙是否是善意的第三人了,如果丙是善意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丙是恶意的,明明知情,那合同就是无效的。虽然已经约定登记,但是乙并不能基于此取得物权,可以依法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老师,抵押权这个题目,为何丙有所有权?不是乙的抵押权已经登记,能够对抗?那这意思动产抵押登记了被债务人再卖出,这个抵押权人得不到抵押物的所有权了?那这登记有什么意思?若不得转让约定登记了,乙可以取得物权?
老师,不太明白这个,这个题说抵押已经登记了,那不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那为什么丙还可以取得所有权
中级经济法,请问,抵押物转让不影响抵押权实现那块说,另有约定除外,又说,约定未登记的话善意第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那么,这里的登记和抵押登记是一个登记吗?
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以及抵押禁止转让约定登记这两个概念我有点搞不懂。如果说某个企业生产设备抵押已登记,禁止转让约定未登记那么,该企业把生产设备卖了物权发生变动吗?还能主张抵押权吗?
甲商业银行(简称“甲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各类金融服务。2023年第3季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的贷款利息收入9010万元、罚息收入127.2万元;另向企业存款人支付存款利息3392万元。(2)取得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583万元。 (3)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利息收入79.5万元。(4) 转让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收入800万元。 (5)转让公司债券,卖出价为2332万元,该债券的买入价为2215.4万元。甲银行本季度未发生其他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第二季度转让金融商品出现负差106万元。 (6)从小规某纳税人乙公司租入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支付本季度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万元;购进一批空气加湿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该批空气加湿器的70%用于营业网点、3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已知:销售金融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期申报抵扣。
我公司出售二手车,给买方开具数电票,二手车市场也开具发票,在税务网上显示我家销售两次,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增值税申报表作废后是否可以认证当月发票?
老师带息的应付票据,利息的金额也写在票据上吗
老师,带息的应付票据,每月计提利息的金额加上应付票据的金额,最后是一起支付给对方的吗
您好管家婆四个版本的费用都是多少?
老师,长期待摊费用为什么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的费用里呢
U8生成的资产负债表没有数据
2022年8月17上午开具1149的蓝字发票,2022年8月17下午开具1149红字发票,但1149的蓝字发票入账了,1149的红字发票没有入账,现在发现问题了,应该怎么做账
用账面价值5000万的土地使用权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土地使用权成本8000万,已摊销3000万,公允价值9000万。怎么编写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