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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期为旧项目,预售证到2012年,一期基本已售了,二期是2016年开始建,预售证到2020年,已售房子3分之一,老板意思想一期二期一起清算,现在税局那边说因二期未达到条件不清算,先清算一期,现在老板问我说一期二期一起清算好还是先清算一期好?老师,我盖怎么回答老板?

2022-09-26 21: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9-26 21:41

你好,同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此外,该规定中换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所以,依据上述规定,二期项目现在还不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祝您学习愉快i,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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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261 追问 2022-09-26 21:46

老师,分开清算跟一起清算对企业影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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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26 23:03

会有影响,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房屋的销售价格差异非常大,开发成本的增长速度远不及房屋的销售价格的增长,导致后期销售的增值额远超于前期销售的增值额,因此合并清算与分期清算相比,合并清算对企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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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此外,该规定中换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所以,依据上述规定,二期项目现在还不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祝您学习愉快i,如果满意请留下五星好评,谢谢
2022-09-26
同学你好 这个可能会查账哦
2023-02-08
你好,可以去劳动仲裁,你留了之前的辞职报告,包括打卡记录吗
2024-05-21
您好,可以到所在区劳动仲裁机构去提请仲裁。
2024-05-21
同学你好 实际是什么业务呢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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