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庚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A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直接出售。(1)辛公司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2)辛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的税费的会计处理(3)该批材料加工完工验收入库的会计处理

2022-10-10 14: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10 14:21

你好 (1)己公司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2)己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的税费的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该批材料加工完工验收入库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