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本人追认之前?为什么
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撤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C.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 D.撤销权应依诉行使,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E.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C,D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 (1)选项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选项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问题:B 就缺在后面一句话吗?没有相对人同意就错了?考试会这样考吗?
这个撤销权消灭前面有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然后后面又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这个五年是除斥期间,那前面的90日是诉讼时效期间吗?还是说都是除斥期间?那如果超过了90日,但是没有超过五年和在90日内行使,这两个有什么不同?
@朴老师不要回答我的问题,其他老师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啦! 问题:撤销权除斥期间的问题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 起1年,后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 起5年内没有行使摊销权,这二条怎么理解啊,感觉相互矛盾啊 答:不矛盾。“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 是针对因胁迫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是一个更长的除斥期间,适用于各种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两个条款并不矛盾,它们是并存的。受胁迫方需要在两个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任何一个期限,撤销权都会丧失。 问题:被胁迫方1年内要行使撤销权,就不存在5年这个问题了呀
最后一个钱数填错了,怎么修改?这样记可以吗?零基础选手,新公司
老师,账套上的承兑比实际承兑少了20000多,4-10月如何快速找到原因如何
我们有三个公司,一个用品公司,成立了一年多了,小规模,主要做改装车,宿营车改装。出纳,不小心把这个公司给升为了一般纳税人,刚好,老板又要销售底盘车,好像厂家要求要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就弄巧成拙了, 今年9月份。又注册了一个,一般纳税人公司,专门卖中国重汽的轻客车,这是第二个公司,10月份,又成立了一个小规模公司,为了开改装车的普票,成立的小规模公司,三个公司。实际的老板,是三个男老板,用品和汽车销售都是一个法人,是这其中一个老板的老婆。最后成立的一个公司,找了一个法人,出纳做收支日报表,报销的,或者直接采购改装车要用的配件,隔三差五要从公司提取备用金,到一个实际男老板用他的名字办的出纳卡里面,
小规模公司在发快递的运费没有发票怎样报
老师,您好,临时工可以招残疾人吗
建筑业,总包跟分包签订了劳务合同,总包也代发分包的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在实际施工的过程是有很少一部分的材料使用的,那么人工工资这一块跟总包去拨款的时候,开发票内容可以开,建筑服务*劳务费,那少部分的材料费的开票内容也可以这样开吗?
老师,答案为什么选第三个
请问个体工商户开公积金多久可以贷款?
年终奖是和最后一个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吗?另一种就是单独计算除以12个月 是不是就这两种 不用把年终奖和全年工资合并计算是不是 举个例子
个税系统申报错人了,把离职的人一直申报个税,未离职的没报,1月份有年终奖600块个税,需要到税务局去更改吗?
可以举个例子吗
您与没有代理权的人签合同,对方追认了,合同已成立您不能撤销,如您在对方追认前撤销了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