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老师当月销项已出,我在下月15日之前把本月需要的进项勾选认证就行,还是必须在当月勾选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本人追认之前?为什么
对于受胁迫行为行驶撤销权,书上讲的自胁迫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驶与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行驶必须同时满足,那么如果张三逼迫李四签房屋转让协议并囚禁李四6年,是不是李四就不能行驶撤销权了?
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撤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请求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C.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 D.撤销权应依诉行使,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E.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C,D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 (1)选项A: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选项B: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问题:B 就缺在后面一句话吗?没有相对人同意就错了?考试会这样考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A.90日内 B.1年内 C.5年内 D.60日内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问题:请问什么时候用“知道”,什么时候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老师,有个客户突然走了,公司需要注销,他是小规模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他这些年有开票出去,没有成本票回来,利润有160多万,请问这种注销的话是需要补很多税吗?
采矿权直接转让VS公司股权转让哪个更划算
老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啥区别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老师,1个外国客户,汇美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外币户,汇港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人民币户,应收是不是设2个,一个是收美元的一个是收港元的?
矿权过户,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
老师,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就和小规模公司一样做账了是吗?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2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即转移给客户,分摊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是400元和1600元。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纳税义务于取得收款权时产生。 要求:对做甲公司相应的账务处理。
老师,二手车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及增值税计算有什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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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个例子吗
您与没有代理权的人签合同,对方追认了,合同已成立您不能撤销,如您在对方追认前撤销了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