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津政规〔2023〕2号)》,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
2.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情况纳入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范围。
4.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便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3-12-26
只有残保金有优惠嘛?什么优惠
同学你好 嗯 这个是有减免的哦
答非所问,垃圾
同学你好 :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