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入股是香港到这你说的保税区,是不需要汇付的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请问从香港报关进口到坪山保税区的货物要不要付汇,这个不属于一般贸易,属于区内物流报关。报关进口到坪山保税区后再次报关进口到国内A公司,资金流应该是怎样的?
公司成立3年,现在用财务软件还可以吗?需要录入之前的数据吗
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校验码在哪里?
左手无名指截肢了 还可以考取篮球裁判证么
2022年11月的高铁票到现在一年多公司还能报销不
我这个头一次贷款 看到贷款还款代收协议扣款周期为日频次为 协议到期日期2034年5月2日
子女教育中孩子是大学本科四年 写的是2021-09到2025.06 显示时间存在交叉怎么办
权益性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区别
小熊电器2019-2023年股东权益比率分别为:-2019年:65.76%-2020年:53.44%-2021年:57.20%-2022年:48.55%-2023年:50.8%说明了什么,分析一下
小熊电器2019-2023年产权比率分析
老师,银行回单上收付款是同一个公司,开户行一个是建设银行,另一个是建行分行运管部核算中心,摘要写的收回贷款本息,请问这是什么,怎么做账呢
我们坪山保税仓是子公司租下来的,深圳宝安仓库是母公司的,这样的话就是货物再次报关进口到深圳宝安仓库以后母公司直接付汇给香港供应商是吧?
对的,理解的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