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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接受非关联方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为:

2022-10-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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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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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2022-10-28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2-10-28
你好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2022-10-28
同学你好 不是小微企业吗 不是小微企业就没事
2022-10-28
不正确,非关联方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营业外收入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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