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具体问题是什么

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年满2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B对于子女教育的扣除可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60个月D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由此可见,子女在国外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也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由父母在一方或者分摊在个税前扣除。同时,父母需留存子女国外接受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老师,琪我学习长期股权投资,有一个按公允价值的来计量的老师,麻烦问下,公允价值是个啥意思?还有资产损益是个啥类下的科目呢?
请问服务收入,员工工资作为成本,我可以2.3.4月计提劳务成本-工资,然后5月再把2.3.4.5计提的劳务成本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吗。因为5月份才有收入
请问收入是服务,那提供这笔服务收入的员工,工资可以作为成本,那公司给他购买的社保也可以作为劳务成本,之后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吗
直播间送粉丝的产品怎么做分录?谢谢老师
请问收入是服务,员工工资和社保可以作为劳务成本,之后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吗
公司有三个部门,两个盈利部门,一个办公室后勤,领导问房租按多少比例分摊,老师有建议吗
请问小规模1.2.3月分别有收入,成本我可以一起做到3月吗?还是每个月都要做成本
应收会计 应付会计 费用会计,在国企财务共享中心哪个更有价值和发展前景,为什么
建筑服务预收款,不征税的发票,后期开正式发票后,前边开的不征税的发票还需要红冲吗?
朴老师,我公司是集团的电商公司,用的是云仓,平时是集团的几个工厂发货到云仓,电商平台的店铺主体有的是工厂,有的是电商公司,一个云仓会所有店铺发货,云仓和店铺没有固定的发货关系,所以工厂发到云仓的货电商公司没有做入库处理。工厂发的所有入到云仓的货会在网店通里入库,现在盘点,盘盈和盘亏分别应该在网店通里做怎样的处理呢?账估计不用处理吧?因为账面都没入库?
境外个人的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专项附加扣除吗?
境外个人,不享受。 如果是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可以
台湾居民在中国居住满6年,其子女出国留学父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在中国居住6年了,那就是属于居民纳税人了,的情况,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