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具体问题是什么

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年满2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B对于子女教育的扣除可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60个月D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为纳税人家庭整体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综合所得高的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这样可能会抵减夫妻双方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方案一: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总扣除方案二:能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林太太扣除请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筹划
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由此可见,子女在国外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也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由父母在一方或者分摊在个税前扣除。同时,父母需留存子女国外接受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在建工程计入数量与金额
未分配利润投资的账务处理
老师好,请问:8月份做了商品销售,也结转了成本,实际这个商品并未入库记账,10月才办理付款记账是,冲减8月成本,又重新结转的成本,这个记账处理方式,在年审过程中,会提出怎么样的修改调整方式?谢谢
老师,请教下审计调整将所得税费用调整到了其他流动资产,这笔分录需要在账面做调整吗,是不是不需要体现在账面里呢
老师,我快账软件不好使了,登录不上去了
开发公司付的挖机转运,土方款这个没有发票,怎么开票啊,是个人的
企业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费,劳务工的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企业报还是劳务公司报个税
我司属于纯外贸企业,现出口一批货物,跟外商客户成交方式是FOB; 采购时,跟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含运的,即供应商负责将该货物送至指定起运港,运费也有供应商承担, 这样国内段陆运发票我司无法取得,供应商无法单独给我们开具陆运发票,只能跟货物发票混合起来开总价,这样影响退税吗?
老师我们给有个公司多开了几千块的发票,一直挂账这个要怎么处理啊!这个钱收不到的是多开的
之前的会计在24年的汇算清缴做了退税,现在S那边打电话来了,意思说24年有未确认收入没报 就是要补税了,我这个怎么补
境外个人的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专项附加扣除吗?
境外个人,不享受。 如果是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可以
台湾居民在中国居住满6年,其子女出国留学父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在中国居住6年了,那就是属于居民纳税人了,的情况,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