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员您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老师,税务师法律的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那为什么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又可以以自己的名字实施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B.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C.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D.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地方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 E.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 : A,B,C,E D相当于是派出机关是被申请人,但是复议机关是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老师我理解对吗
@朴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强制执行的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D.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解析 : 选项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D选项,裁定15和10日有哪些地方?二审上诉,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对吗?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D.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B选项,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老师,我有点混淆,为什么被委托的只能是行政机关呢?那关于这个具有公共管理事务的组织是在哪一个知识点有涉及到呀?感觉有点混淆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B.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D.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B选项,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我有点混淆,为什么被委托的只能是行政机关呢?那关于这个具有公共管理事务的组织是在哪一个知识点有涉及到呀?感觉有点混淆
老师,我现在要做企业新购买下来的的公司5月到现在的财务账,公司有进销存系统但是因为新买下来的公司的公户还没办呢,所有的进出流水都是和总公司的货款混在一起存入总公司的公户里了,而且我们收款是去客户那里用个人微信或者现金收款。目前的凭证只有收据和进销存系统上的数据,我应该怎么做账呀?
老师能不能发我一份汇算清缴那一套表一般纳税人的。我想学习学习,37张表吧。学堂那里能有呢
老师,请问下,车辆购置税,是由公司帮客户缴纳吗?还是客户自己去税务局缴税呢?
老师好,目前工作好找吗
带料加工金项链,(没有同类金银销售价格价格)。受托加工方只提供辅材,收取加工费,在计算増值税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有什么不同?(消费者提供供的金项链价格1万,加工费500元,辅材300元)
老师如果对方虚开发票了。我们取得了进账。都有什么税务风险麻烦详细给我说下谢谢
老师,我虽然有证,但是从来没有真的开始做过帐,EⅩCe|,不会,这几天我应该先学什么,我要从那里开始,无头无路的?
老师,请问员工一下发3个月工资(5000元/月),如果正常发不用扣个税,这样一次发要扣个税吗?
您好~咨询下【A公司接受B公司(非股东)捐赠的库存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 元、税额1.3万元,A公司直接将受赠金额全部计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会计处理错误。想知道,一般什么时候可以计入资本公积这个科目?
老师没有发票,购买一些乱七八糟的生活用品一大推都是小额零星支出,记一笔业务可以吗?
但是强制执行的设定只能是法律,不是同一个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