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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学教授李先生,2020年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每月扣除三险一金8000元及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2020年初缴纳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一份,金额3000元。5月到外地学校讲学,取得一次性收入35000元。8月主编的教材出版,取得出版费30000元。10月将自己的两项专利分别转让给甲、乙公司,取得3000元和8000元的转让费。10月通过红十字会捐款10000元。12月取得单位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50000元。已预缴个税16910元。分析:李先生在2020年的纳税情况。1.1-11月工资薪金所得税额已预缴。计算1月和2月应预缴税额。2.5月份讲学收入如何计税。3.8月份出版费如何计税。4.10月份专利权转让费如何计税。5.12月份汇算清缴应纳税额是多少?应补(退)税额是多少?

2022-11-0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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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员,稍等一下的
2022-11-04
同学你好 题目需要计算稍等
2022-11-02
你好,学员 1月工资所得应由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5000-5550-2000)*3%=523.5 2月工资所得应由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2-5000*2-5550*2-2000*2)*3%-523.5=523.5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5000*12-5550*12-2000*12)*20%-16920=24960
2022-12-07
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06-07
您好,学员。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过程 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019年1月-6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均为165元。 2019年7月: 7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7-5000×7-2500×7-3000×7=38500元,对应税率为10%。 7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8500×10%-2520)-165*6=340元 2019年7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40元。 2019年8月: 8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6000×8-5000×8-2500×8-3000×8=44000元,对应税率为10%。 8月应预扣预缴税额=(44000×10%-2520)-165*6-340=550元 2019年8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50元。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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