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2.黄浩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采用计划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2019年7月1日,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为超支1200元。本月发生有关业务如下。(1)7月8日,购入A材料一批,货款40000元,增值税税额5200元,有关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3500元,材料尚未到达;(2)7月15日,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购入B材料一批,货款80000元,增值税税额104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另外以现金支付装卸费800元,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3)7月28日,7月8日购入的材料验收入库。(4)7月29日,购入C材料一批,发票账单尚未收到,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16500元;至月末仍未收到发票账单。(5)月末,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领用A材料160000元,其中生产领用100000元,辅助生产部门领用40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20000元。要求:(1)计算本月购入A材料成本差异;(2)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3)计算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