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开具发票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发生纳税义务: 1、应税行为已发生 2、先开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的规定,自可开具发票。而若此时尚未收取款项且合同规定付款日期亦未至,则由于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购买方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后,即使尚未向提供方支付相关款项,仍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此时以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作为销售方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会造成增值税的征收与抵扣相脱节,即:销售方尚未申报纳税,购买方已经提前抵扣了税款。因此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开具发票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前提,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而不能任意开具发票。不是说“缴了增值税”就可以随意开具发票,而是“因发生应税行为而开具发票,继而增值税纳税义务随之提前”。“先开具发票”的“先”是指“开票”先于“纳税义务发生”;继而“纳税义务向前提”,以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相符。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有一个说以先开具发票的,以开具发票金额为依据,是针对直接收款方式的,还是针对所有方式下的(比如预收,分期收款等等)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错误的是( )。 A. 销项税额确认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如果开票在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然为收款的当天。 B.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C.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个规定仅限于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对于预收款,视同销售等其他种类的销售行为要不要看开具发票的时间?比如预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时,那么这个时间要不要跟开具发票时间对比谁在前?
老师,销售货物,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纳税义务是收到销售款的当天,我们就应该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但是客户说,等他们验收货物后再给他们开具发票,那这个对我们有没有什么风险
我们销售生产出来的设备,然后合同上面规定的是采取预收款的方式,先预收款项,然后发货,发货时再全额开具发票,但是现在我们没有收到这个款项,然后领导和对方的公司要求就是先全额开具发票, 这样的话是有什么风险吗? 还是说或者说我们什么时候确认这个主营业务收入? 账务如何处理?
公司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记在什么科目中
计提的增值税与已缴的 增值税 金额 不一致 咋做帐
老师,请问物业公司3月收了2026年6月-2027年5月的物业费,按新的增值税法的话,应该在什么时候交增值税,没有开发票
公司进项少,比以前税负高,过几个以后降税负会有会有什么影响?
老师,超过1000元的劳务报酬是不是都得代开发票作为扣除凭证?
老师,请问场地租赁和土地租赁开票上有区别吗
老师,这个会计分录要怎么做呀
请贾苹果老师回答谢谢!其他人勿接,否则差评谢谢!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税收公平主义是指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真实的负担能力分配 B.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 C. 实体税法具备溯及力 D. 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但程序法例外
您好老师,我们24年有个离职员工,罚款了20,并辞退了,他法院起诉判决,支付他这20罚款,我应该怎么入账,还申报个税吗,是26年3月支付
您好,外经证上的金额,是按合同金额填?还是填每一次的开票金额?
我不用你复制
同学,你好 这个是规定,先开具发票,就代表纳税义务发生了,不管收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