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老师,你好,麻烦看一下第6题,四个小问,我不会做,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老师您好,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这几个题,谢谢啦!
老师您好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这几个题,感谢感谢!
老师您好,麻烦解答一下第22题,谢谢
麻烦老师解答一下第五题谢谢
刘艳红老师,走注销程序,你是说银行存款,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这3个指标可以有,其他的都要清掉?未分配利润也可以留着吗?不需要分配掉?
接了一家账,以前的会计都没做账,现在接手,银行都注销了,没有单据,怎么处理
税收滞纳金是不是得纳税调增
个体户怎么申报社保,多久申报一次
6月以后开纯收加工费的委托加工费票面项目显示应该是什么样子?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老师,跨境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
老师您好,公司购买电脑显示器3台,我这边怎么做资产卡片呢?分开一台台做么?给两个部门使用的
老师,请问我们电商四月转成一般纳税人了,为什么表格自动弹出是简易计税
老师砂石料拿不到进项 交了增值税 会被认定虚开吗
老师,总公司一个法人A,3个分公司是另一个法人B,都独立核算,总公司和其中一家门店在同一个市,另2个在别的市,四个公司独立报税做账,是销售金饰回收加工金饰的,总公司统一采购调拨各门店,我这个怎么做账?交税?总公司给各店采买属于视同销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