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老师好 商品入库 借 库存商品 贷 人工 间接费用 直接材料 水电费要做到凭证里面吗
老师,从外面采购水果送给客户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年度工资缴费是有社保才申报吗
加工费,合同签的是13个点的,发票的话要怎么开?
老师。个体户有两家。汇算清缴需要怎么操作呢
老师好,资产总额超5000万了适合什么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呢
请问老师,现在我们为员工支付的宿舍租金,水电没有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老师截止到我们25.12月,法人和股东都欠公司钱未还清(其他应收款-法人/股东),,现在已经26年了,那要是现在26年股东还一部分公司款,还管用吗?不是年底不还完公司钱会交20%的个税吗?
老师,前年有一个月公司社保单位部分没有计提我现在做账务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还需要其他税务调整吗?具体怎么做啊?
#提问#请问老师年度奖金跟工资计提一样?做工资里行吗?按工资报个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