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1.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5月份发生如下存货业务:(1)5月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000元,增值税额65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原材料已验收入库(2)5月1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200000元,增值税额26000元,同时,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200元,运输增值税额288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尚在运输途中。(3)5月13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材料价款65000元,增值税8450元,采购款项已于上月预付。(4)5月15日收到13日原材料供货方退回的多余预付款1550元。(5)5月20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7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6)5月28日,购入原材料一批,材料已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到达,月末时该批材料结算凭证仍未到达,公司对该批材料估价35000元入账。要求:编制上述业务会计分录
1.资料:鑫新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公司2014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5日从本地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2)8日从外地采购B材料一批,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400。货款已支付,材料尚未到达3)13日,上述B材料已经运达,并验收入库。4)17日收到购买C材料的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38000和增值税税额6460元。5)19日从外地购进D材料一批,价款7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750元,运输费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1%),签发一张2个月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87750元,结算原材料价款和运输费,材料尚未验收入库。6)20日据合同规定,向光明公司预付甲材料款45000元。7)23日第6题中的甲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材料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300元,补付余款60300元。8)25日自制材料完工验收
实际成1.5月2日,向M公司购入甲材料2000公斤,单价100元/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的材料价款20000元,增值税率13%,进项税额26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方式全部付清,材料尚未运到。2.5月4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项购入甲材料的运杂费1200元,运输企业适用税率9%。3.5月9日,收到M公司发来的甲材料2000公斤,验收入库,结转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4.5月10日,向B公司购入乙材料300公斤,单价500元/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150000元,增值税率13%,进项税额19500元,以现金支付该材料的市内运杂费800元,增值税率9%,支付增值税额72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电。5.5月12日,根据合同规定,为购买丙材料向海城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货款6000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65月15日,向利达股份有限公司购人丁材料600吨,单价50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率13%,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0元,材料验收入库时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5000元,增值税率9%,支付增值税额450元。货款暂欠7.
庄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2020年6月发 生如下经济业务: (1)6月5日,从本地中海公司购入A材料10000千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 价1.5元/千克,增值税税率13%,材料款15000元,增值税税额1950元。所有款项均以 银行存款支付,A材料已验收入库。 (2)6月6日,从外地玉林公司购入B材料2000千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买 价10元/千克,增值税税率13%,材料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所有款项均以银行汇票支付,B材料尚未运到。 (3)6月9日,本月6日购入的B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 (4)6月10日,从本地明达公司购入 A 材料5000千克,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买价1.5元/千克,增值税税率13%,材料款7500元,增值税税额975元,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5)6月15日,从外地亨达公司购入C材料100吨,当日 C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至月底发票等单据未到,估计该批材料总价3000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某年6月份期初“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余额300元,6月份发生如下材料来购业务:(1)6月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10400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批材料计划成本84000元。(2)6月13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8000元,增值税16640元。货款尚未支付,签发并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在运输途中。(3)6月21日,收到6月13日购进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该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20000元。4)6月27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20800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尚在运输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