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货物21年给他了正规的应该是按照二一年。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公司假如在21年有一笔货物销售,已收到货款,但是在22年3月才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笔业务应该是作为21年的业务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还是按开票时间算在22年的收入呢
老师你好,小规模公司2023年1月份开具3%专用发票含税价是1227141.30元,2月份开具负数免税发票金额为1227141.30元,在2023年4月份去税务局大厅柜台上已经更正申报了2022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并在2023年第一季度缴纳了相关重开具3%的增值税 ,现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风险提示22年的增值税申报表上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上的收入相差这个1227141.30元,请问这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般纳税人,目前公司想注销了,在走注销手续时税务局查到,21年,22年,23年,都各有一笔政府补贴没有入账(地方政府的招商返税,返的钱也没有去公户,是打到个人账户上的),税务局说我这3笔收入得调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请问老师我这公司的3笔收入要入账吗?入账后按照税法是调所属期当年的报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是说直接在今年入账这笔收入,缴纳相应的税款?
老师好。我子公司21年确认收入4000万,母公司对应关联交易确认收入3500万,21年子公司开票收款1000万元,22年开票1500万,23年开票1500万。母公司21年开票250万元,在22年5月前开了3250万元。2023年因为验收单时间是22年,应审计要求,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对应的收入从21年调到22年。导致子公司21年多缴了10万元企业所得税需要退税。现在提交退税申请被拒绝,理由是企业所得税收入要和增值税收入(1000万)保持一致。 请问老师,如果我现在把子公司的报表全部调整回最初的21年确认收入的话,是否存在什么税务风险?因为21年确认了4000万收入,但是没有全部开票,也没有申报未开票收入,是否会要补缴增值税?另外如果只把子公司调回到21年确认收入,母公司不同步调整的话,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请老师帮忙分析下上述业务中存在的税务风险,对办税人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2025年报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于2024年暂估的材料成本发票没有开回来,2026年才开的回来发票,2025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那我26年收到发票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 更正一下,材料购买是24年,但是暂估账务会计分录做到25年的,但是26年票才能收到,我是在24年汇算的时候调整还是报2025年汇算的时候调整呢? 老师,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老师,如果企业注销要不要查历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
年报已公示是上传成功是吗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现在小规模变成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呢?是连续累计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就自动变成一般人吗??
老师,不能反映该项服务在合同变更时的单独售价?这句话怎么理解啊
1.20*4年1月初,甲公司取得乙公司90%,能够控制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50万元,差异是一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包括:(1)银行存款700万元;(2)发行股票200万股,面值1元/股,市场价格1.3元/股;(3)无形资产账面余额500万元,累计摊销为200万,公允价值400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股票手续费1万元。合并前◇甲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80万元,其中,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元,盈余公积18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1.20*4年1月初,甲公司取得乙公司90%,能够控制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50万元,差异是一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包括:(1)银行存款700万元;(2)发行股票200万股,面值1元/股,市场价格1.3元/股;(3)无形资产账面余额500万元,累计摊销为200万,公允价值400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股票手续费1万元。合并前◇甲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80万元,其中,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元,盈余公积18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但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都是按照开发票的。
那就是还是需要算做21年的收入进行汇算清缴哈
是的是的,是这么做。
好的,大致了解了,多谢老师,请问下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太谢谢老师了,辛苦啦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