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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在编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时候,有一条关于公司对外举债,一般会写要求经过全体股东大会共同决议通过方可举债。但是我们这个公司是另一个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一条应该怎么写比较合适呢

2022-11-16 15: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1-16 15:28

这是这样写就行   写要求经过全体股东大会共同决议通过方可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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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369 追问 2022-11-16 15:29

其实公司就一个股东,就是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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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6 15:41

你好 是的 也这样写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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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这样写就行   写要求经过全体股东大会共同决议通过方可举债
2022-11-16
同学你好 写个委托收款协议就行了
2021-05-14
同学你好 这个是有可能让你们调增缴税的 固定资产都得有发票
2021-09-10
你好,这个没有办法哦 2.可以,收购就可以了 3.可以独立核算的
2020-08-25
1,首先,你企业间的借款,这是正常经营业务。 并没有什么不合理,但这要看是否有正当 理由,如果没有,是可以认定是资本抽逃。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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