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员您好,冻结是因为只能由法律设立
你好,请问法律法规有规定,一家公司之前是A老板经营的,在他经营期间有买虚假发票,在他经营期间没有查出,后面转让了另B老板,后面税务局查出来了,有规定只能B老板来交这个进项转出的款和滞纳金吗 ?
公司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老师,但我看到有2家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一家公司是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这是否是违法成立的?
老师:对A选项有疑问。查封、扣押不是可以由地方性法规来制定,那这里实施查封扣押,除另外的,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地方性规章,或者说他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吗?
老师:31题的话,这个A选项,我记得之前做过的真题里就是指的查封、扣押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来约束呀。这到底是哪种说法正确?还是说实施是可以由法律和法规,而每次有个尾巴说法什么法律、行政法规可设定?是不同的说法和概念?麻烦老师给出准确的答案?
老师:这个查封、扣押对于期限的规定,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是查封、扣押一些其他的规定,是不是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除了这个时间 期限这里限制了只能行政法规,不能是法规呢?
老师,您没看懂我问的,冻结我知道只有法律可以设定。。我问的是关于查封、扣押,为何有些地方是法律、行政法规,而有些地方是法律、法规,到底怎么适用什么情况?
好的,明白了,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包括税务机关)实施。其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