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赡养老人的那个扣除标准,我有个疑问。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分摊方式不是有三种吗,均摊,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其中均摊最好激烈,我现在就是不明白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请老师解释
1.2021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2000。在2021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50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3500元。 其他资料如下: (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 (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 要求: 请计算苏某2021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019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5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19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罗先生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每月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总计金额为4600元。罗先生有两个小孩,大儿子正在上小学,女儿学前教育,已与妻子约定。由其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罗先生父母均在,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罗先生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罗先生6月份演讲收入75000元(税前)。8月份购买彩票中奖40000元(税前)12月公司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要求计算:(1)1月-1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2)6月份演讲收入应预扣预缴个税?8月份中奖应预扣预缴个税?(3)罗先生全年预缴个税合计为?(4)罗先生全年汇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判断其是否需要补税或退税?若需要,金额是多少?
2021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5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3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一半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5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21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您好老师,个税专项扣除,离婚了 再婚后,后爹可以享受这个孩子的教育的专项扣除吗?
老师,我们是3月份刚成立的公司,我4月份只有一个员工,申报医社保的时候工资按照3000申报的,5月份申报医社保时工资调整为1500,那我现在5月份申报4月份所属期的工会经费和个税的时候,这两个税种我要按3000的收入去申报,还是1500
@董老师,老师员工工资是3000的基本工资加200的全勤,4月实际出勤22天,公休4天,用公式计算就是3000➗26✖️222538.5,但是倒推算一下好像对不上这个3000的基本工资了,就是她4月没有上满的后8天工资是3000➗26✖️8等于923.07,然后把22天和8天的工资加起来就是2538.5➕923.073461.6了(这里应该要等于3000)才对,是吧老师,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哈哈,需要老师指点一下下
哪位老师有空帮忙做一下题,谢谢啦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就是在每个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中,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各项所得中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去缴纳吗?还是单独算
老师,劳务公司 给员工发放工资,要把所有员工的劳务结算单做附件放在凭证后面吗?
我们销售的产品出问题要陪付给客户2000元,上游出这个费用,我们和上游之间,和客户之间账务票怎么处理
老师怎么计算一张票面的价税
老师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处置,我需不要填写A105090表格,那里收入一栏是直接按照财务报表,还是要在收入明细里面填加固定资产处置的价格
你好,被挂靠方收到我们项目工程款,收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转给了我们公司,我们又转了一部分现金给被挂靠方支付垫付的资金和税金,这笔转给被挂靠方的现金怎么记账呢?
按照你说的,第一种,先问第一种情况。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分摊的比例,假设有4个孩子,分别是abcd。如果是指定分摊,父母可以指定谁每月享受抵扣多少钱的意思?是这么理解?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父母可以指定谁每月享受抵扣多少钱 但是单人每个月不能超过1000
哦哦,明白了。所以第二种情况,约定分摊也是这样理解吧。可以约定,但是即使约定,你最多也只能1000元,不能再多了。是这个意思吧,对吗?
是的 这样理解正确的
好的,还有一个问题,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都要求签订分摊协议,但是不还有个均摊吗?就是兄弟姐妹之间均摊的,我想问均摊有要求要写分摊协议吗???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均摊有没要求要写分摊协议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均摊没有要求要写分摊协议 抱歉 前面把没字放错位置了
老师,按照你的回答,我想了这么一种情况。假设ab两兄弟满足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他们是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被赡养人指定a分摊1000元,指定b分摊500元,剩下的500就是没人分摊了。就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的?有没有可能的?
这样浪费了500不扣除 没人会这么干的啊 不是傻吗? 当然可以
那改变一下情况,ab两兄弟,如果b还是孩子,不具备赡养能力,按照税法要求,这种情况下,a也只能抵扣1000是吗?这种情况,那就是白白浪费了1000元的额度,只有等待将来b取得收入的时候,才能使用这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了,是这么理解吗?
是的 这个是税法规定的 不管对方是否具备赡养能力 一个最多就是1000 当然 您愿意浪费 不扣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