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义务,它们被统称为附随义务,它们是依据给付义务的发生、变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合同其他义务。

帮审得分谢:①2015年5月20日,根据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留置物处理规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对留置财产的处置并给予一定时间。未通知的,应该自实行留置权日60日实行。③有权。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或出租人有证据表面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④无权。根据规定,租赁合同成立先与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已经交付使用。
公司(承租人)与乙公司(出租人)签订了关于7个楼层的办公楼租赁合同。有关资料如下:(1)租赁期为9年,并附有3年的续租选择权。(2)租赁期开始日为2021年1月1日,初始租赁期内租赁期付款额为每年3000万元,续租选择权期间为每年3500万元,所有款项应在每年年初支付。(3)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向该办公楼前任租户支付的款项,200万元为向房地产中介支付的租金。(4)作为对签署此项租赁的承租人的激励,出租人乙公司同意为甲公司报销30万元的佣金。承租人甲公司经分析认为不能合理选择续租选择权,因此,将租赁期确定9年。(5)承租人甲公司无法获知该项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的租赁内含利率,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每年6%,该利率反映的是甲公司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期限为9年、与使用权资产等值的相同币种的借款而必须支付的固定利率。(6)甲公司预计在整个租赁期内平均地消耗该使用权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因此,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租入的该办公楼将用于甲公司行政办公。(7)已知(P/A,6%,9)=6.801,(P/A,6%,8)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是附随义务还是次给付义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收益受损,承租人有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这里承租人的通知义务属于什么义务? 1.主给付义务 2.从给付义务 3.附随义务 4.次给付义务
承租人甲公司就某建筑物2020年1月1日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并拥有5年的续租选择权。(1)初始租赁期内的不含税租金为每年52000元,如果甲公司能够在每年年初及时付款则给予减少租金2000元,续租期间为每年55000元,所有款项应于每年年初支付,租赁开始日已支付50000元:(2)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20000元,其中,15000元为向该楼现租户支付的款项,5000元属于支付的中介佣金:乙公司为激励甲公司,乙公司同意支付租赁激励款5000元,甲公司收到该激励款。(3)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评估后认为,能够及时付款,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租赁选择权,因此将租赁期确认为10年:(4)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每年为5%:为简化处理,不考虑其他因素。(P/A,5%,9)=7.10782要求:承租人的租赁开始日的处理。单位:元。
出口发票的开具是指外贸公司开给国外公司的还是供应商开给外贸公司的
出口发票的开具是外贸公司开给国外公司的吗?还是供应商开给外贸公司的
老师,你好。贸易公司开居间服务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接收方可以抵吗?
小规模,对方开給我们公司的票,税务后台能不能监控
老师,您好。购进机器设备一台,本来打算做固定资产,后企业用不上,直接卖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税率是多少,这台机器设备,我们并没有取得发票。可以按简易计税开票吗
木材加工作坊的成本核算怎么核算?我购进木板,然后做成不同规格的木框卖出去,别人提前给我下计划单,我做好后送货。一月有三万的收入。 因为是制造业,所以我想问问,这个成本怎么核算?怎么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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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进项,销项,月末和 年末都要结转么?月末和年末结转有什么区别?
租金合同预收款,收多了,租户都没有了退不了,能入营业外收入吗?需要确认增值税吗?适应政策文件或准则哪个条款
我们挂靠在别人家10万的小活,算印花税的时候是 -10*3+10*0.975*3,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怎么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