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义务,它们被统称为附随义务,它们是依据给付义务的发生、变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合同其他义务。
帮审得分谢:①2015年5月20日,根据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留置物处理规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对留置财产的处置并给予一定时间。未通知的,应该自实行留置权日60日实行。③有权。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或出租人有证据表面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④无权。根据规定,租赁合同成立先与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已经交付使用。
公司(承租人)与乙公司(出租人)签订了关于7个楼层的办公楼租赁合同。有关资料如下:(1)租赁期为9年,并附有3年的续租选择权。(2)租赁期开始日为2021年1月1日,初始租赁期内租赁期付款额为每年3000万元,续租选择权期间为每年3500万元,所有款项应在每年年初支付。(3)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4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向该办公楼前任租户支付的款项,200万元为向房地产中介支付的租金。(4)作为对签署此项租赁的承租人的激励,出租人乙公司同意为甲公司报销30万元的佣金。承租人甲公司经分析认为不能合理选择续租选择权,因此,将租赁期确定9年。(5)承租人甲公司无法获知该项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的租赁内含利率,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每年6%,该利率反映的是甲公司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期限为9年、与使用权资产等值的相同币种的借款而必须支付的固定利率。(6)甲公司预计在整个租赁期内平均地消耗该使用权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因此,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租入的该办公楼将用于甲公司行政办公。(7)已知(P/A,6%,9)=6.801,(P/A,6%,8)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是附随义务还是次给付义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收益受损,承租人有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这里承租人的通知义务属于什么义务? 1.主给付义务 2.从给付义务 3.附随义务 4.次给付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 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租赁合同 答案解析 : (1)选项A: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租赁期限内,由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问题:A为什么错,解析就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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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贷款给公司使用,利息也由公司承担,还了两个月后,公司资金困难,就没有还了,由法人自己还,这个怎么做账
有一档案服务费收入24年已经确认当时是借:银行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但没有开票开的收据 现在25年又开了张原金额的发票需要冲回吗会计分录怎么做 当时款已收,税已交,是跨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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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报2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的时候,发现24年多计提了工资,怎么办,是要调整账目,然后更正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季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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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商贸企业24年暂估入库商品10吨单价100元,25年回发票数量10吨单价80元,冲暂估后,库存商品明细账为红字200元,这200元需要纳税调整吗
25年退回24年多计提工资3万,做25年做2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3万,纳税金额,24年账不变,24年财务报表要修改吗?25年账怎么做?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