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附随义务 例如在空调机买卖合同中,交付空调机和支付价款是主给付义务,上门安装是从给付义务,告知使用方法是附随义务。 在这里,附随义务发挥着辅助实现债权人利益获得较为完美实现的功能,同时该告知义务的履行,亦可以使购买人免遭因不甚了解使用方法而发生人身或财产利益损害的危险。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那么比如房产是2021年1月出租,租赁期3年,并且也在1月交付承租人使用了,那么2月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计算2021年从租部分房产税,到底包不包含1月的租金收入?或者换句话说1月的房产税到底该从价还是从租?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如第三人主张实现房屋的抵押权,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这时的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这里的通知是附随义务还是次给付义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收益受损,承租人有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这里承租人的通知义务属于什么义务? 1.主给付义务 2.从给付义务 3.附随义务 4.次给付义务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我们是生产的。购入的机器配件,我放在库存商品-配件。后续加工的时候,借,主营业务成本-加工成本,贷,库存商品-配件,贷,生产成本-人工,可以吗?
老师好!老师,基本户转1万元到一般账户时,是只做收款凭证吗?还是收款,付款凭证都做呢?谢谢老师!
如果购买的固定资产还未发货,对方已开出发票,可以暂估挂账吗?
老师,晚上好!珠宝做台账怎么做?
你好老师,我公司向银行贴现100万的票据。这里有2笔费用,一笔贴现费用,一笔手续费。想问下按照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分别计入什么科目,如果是财务费用的话记得写一下明细科目哈
老师,筹建期间,把这多购买的新机器设备卖了,确认收入还是冲开办费;分录借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结转的时候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固定资产,还是直接做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和一个开办费?
请问老师,短期借款只能核算银行贷款是吗?如果把企业之间的借款,也放在短期借款核算可以吗?
出口发票的开具是指外贸公司开给国外公司的还是供应商开给外贸公司的
出口发票的开具是外贸公司开给国外公司的吗?还是供应商开给外贸公司的
老师,你好。贸易公司开居间服务费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接收方可以抵吗?
为什么不是次给付义务呢?法条说因承租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出租人就不承担责任,就这点来说不符合附随义务的定义吧?
次给付义务是属于第二次义务是由于原给付义务的不能而产生的事宜,而对于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的关系来进行不断的形成,附随义务不是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但是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只要一旦约定那么就必须要进行遵守。 题目中不存在第二次义务
原给付义务不能,要求损害赔偿是次给付义务吗?
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原租赁目的不能实现,要求赔偿呢?
但是目前问的之前通知这个事情,
承租人收益受损不能理解为其目的不能实现吗?
就是很难分清至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具体情况
是的,这个界限很难区分 今年税务师考试的这个,是附随义务,着重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