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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李某是境内A公司职员,2019年全年取得A公司支付工资薪金收入140000元(已代扣“三险一金”),2019年3月,李某在网上承揽境外甲国家B公司的一项设计业务,通过互联网远程工作,2019年全年取得B公司支付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200000元。2019年5月,李某的一本著作被境外乙国C出版社出版,取得稿酬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0元。李某的劳务报酬所得已按甲国税法缴纳所得税15000元、其他税收10000元;稿酬所得已按乙国税法缴纳所得税9600元,其他税收7000元。李某有一独生子女,2019年在初中二年级读书。李某自己也是独生子女,父母在2018年均超过60岁。此外,2019年李某无其他按规定可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李某2020年汇算清缴时,已累计预扣预缴1880元,那么应补(退)个人所得税款多少元?
2019年全年,居民李某在甲单位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每个月工资18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甲单位全年已预扣预缴税款6240元,此外,李某还担任乙丙丁三家单位专家评审,全年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三家单位合计已预扣预缴税款16000元。另外李某在A国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00000元(人民币),李某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元。则李某按年计税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补退税?
高校教师肖某为中国居民,2021年全年取得任职高校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40000元(已机缴三险一金),每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2021年度已预扣预缴税款11880元。2021年6月,肖某承接甲国一项咨询业务,取得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2021年9月,肖某的一本专著在乙国出版,取得槁酬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元。计算肖某2021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退)个人所得税款
高校教师肖某为中国居民,2021年全年取得任职高校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40000元(已扣缴三险一金),每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2021年度已预扣预缴税款11880元。2021年6月,肖某承接甲国一项咨询业务,取得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2021年9月,肖某的一本专著在乙国出版,取得槁酬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0元,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元。计算肖某2021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退)个人所得税款
某高校王教授为中国居民,2021年全年取得任职高校支付工资、薪金收入240000元(已代扣代缴“三险一金”)。2021年6月,王教授承接甲国一项咨询业务,取得劳务报酬折合人民币100000元。2021年9月,王教授的一本专著在乙国出版,取得稿酬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0元。王教授的劳务报酬所得已按甲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稿酬所得已按乙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元。王教授2021年每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3000元,境内工资、薪金已预扣预缴税款11880元。请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计算王教授2021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退)个人所得税款。
前年把法人的其他应付款转到实收资本,现在怎么转回往来款
你好!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没有建筑资质,接了劳务公司的项目,现在税务问我们有没有资质,税务需要管理我们有没有资质吗?
我交的增值税会计科目选择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对不对
老师,想问下,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货物切割费、包装费等服务费,可以开具发票吗?开什么票合适?
老师您好,公司关于2024年一直没有实际发放工资,把工资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然后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老师:公司卖货,签合同,一年完成任务10000袋,价格280元,已完成任务,那么1000袋的货,按很低的30元出售,这1000袋发票怎么开?
老师您好!小规模,如果专票超过30万,普票部分也要交税是吗?
老师,我们用企业会计准则,2025年4月补录入2020年4月采购的固定资产车,补计提折旧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请问这个科目是影响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数吗?后期需要改什么报表吗
你好,请问老板拿走的钱怎么做分录,是不是取决于有没有借条,有就计入其他应收款,没有算分红?
农行给加油站转帐,做账借方为什么用预付账款,
(1)肖某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为240000元。 来源于甲国的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0×(1-20%)=80000(元) 来源于乙国的稿酬收入额=80000×(1-20%)×70%=44800(元) 境内外综合所得收入额=240000+80000+44800=364800(元) 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364800-60000-3000×12)×20%-16920=36840(元) (2)肖某来自甲国所得的抵免限额 来自甲国所得的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甲国综合所得收入额÷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36840×(80000-364800)=8078.95(元) 在甲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所以按限额807895元进行抵免。 (3)肖某来自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 来自乙国所得的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乙国综合所得收入额÷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36840×(44800÷364800)=4524.21(元) 在乙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4200元,所以按实缴税款4200元进行抵免。 (4)肖某2019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应补(退)税额=36840-11880-8078.95-4200=1268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