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乙公司的责任发生毁损或丢失,否则在W商品对外销售之前,乙公司没有义务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商品须返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至2020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1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一般纳税人委托代销手续费税率6%)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至2×19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5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请写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至2×19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5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请写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至2×19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5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元。请写出委托方和受托方的相关会计分录。
2021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件,A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15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2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销售价格 (不含增值税的)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至2021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A商品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1)2021年6月3日,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到代销商品 (2)乙公司出售代销商品,款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3)2021年7月3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确认代销手续费并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分录
对方是个体工商户,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他们开具专票,请问个体工商户他们需要开什么税率的专用发票了
流通环节的蔬菜肉蛋奶可以加计按9%扣除增值税吗 政策明细可以给一个吗
新教材把债券投资票面利息统一计为“债券投资——应计利息”了。还有一个知识点是,把资本化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计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了。疑问是:假如每年年末计息一次,如果某年资本化期间不足十二个月,该不该按新教材规定做分录,用二级明细应计利息?
私对公转账可以开专票吗?
老师,举例中的内退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吗?
怎么添加不了项目信息?
老师你好我是一名粮油公司新入职会计,我记得之前要报税清卡,现在是直接在税务系统开票就可以,不需要清卡领发票那些吗
老师,公司全年没有营业收入跟营业成本,一季度因为银行利息➕个税退手续费预缴了四十多所得税,全年利润亏损了二十万左右,专管员打电话让调账或者退税,说申请退税会被分到别的税务老师那查账,尽量调账,这应该怎么调呀?
到最后面那里,那个A为什么没了?
筹建期是不是可以好几个月,不是只有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