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咱去他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然后备注的时候还是备注原来的项目地址就可以的。
我们是北京昌平区的一个建筑公司。公司的一个内部员工承包了一个公司的项目,项目在通州区,公司要把钱打给他个人,他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吗?也就是昌平区税务局
老师,您好!我们是建筑公司,我们是总包方,我们在外地有一个项目是包给当地的施工老板,施工老板现在把所有成本都打包在一起,个人代开了一张90多万的工程款的发票给我,这个发票可不可以用呢?
包工头做我们外地项目,他说自己有个体户,在我们机构所在地,但是我们项目在另外的省市,个体户可以给外地项目开劳务发票吗?这样的话对方是不是需要办理外经证?然后没满45万,是不是不用去外地预交?
请问老师,一个工程,业务是实际发生了,项目地和公司地代开的话不给核定,请问包工头可以到业务发生地和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税局代开发票吗,是否合理合规可以入账, 然后不可以的话 税局是否有文件规定:包工头个人代开发票必须是在项目发生地或者公司所在地代开 是否有相关文件要求
公司是属于建筑类的,有一个外包打孔的包给了个人,项目所在地是周口,但是个人是河北的,外包有协议,去项目所在地税务局人家不给代开发票,让他去户口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发票,这样发票和项目所在地就不是一个地方了,在发票上备注项目名称 地点 是不是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