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这个做法没有问题的

我有一个疑问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假设我是小学学历并且我是有收入的。如果我选择继续提升学历,这种情况下我是可以填写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呢,因为继续教育有一定的条件,比如只能在中国境内接受,如果是到了国外读书,那就不能算了。但是反过来想,如果我真的选择了到国外接受教育,我自己不能填写继续教育这个专项附加,但是我的父母是可以填写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呀,是不是这么理解???毕竟子女教育这个,我问过别的老师,在国内还是国外读书,作为父母,都是可以扣的啊。请告诉我我的这个理解,对不对?
有一个问题,子女教育,如果说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这个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由自己抚养这个孩子,那么我想问这种情况下,针对这个孩子,我是否可以有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假如这个孩子由我抚养长大以后,我满足岁数要求,我是否可以作为这个孩子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因为我毕竟不是亲生父母。 这两个问题,算是连贯思维吧,请老师解答
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我有个疑问。赡养老人不是从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吗?假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的父亲去世了,那我明年起就不能再有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了,我是不是要删除信息啊?是这样操作的吗?否则系统会继续给我抵扣?
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我有个疑问。赡养老人不是从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吗?假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的父亲去世了,那我明年起就不能再有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了,我是不是要删除信息啊?是这样操作的吗?否则系统会继续给我抵扣?
老师,赡养老人,我有这个想法。如果说我的父亲母亲都是年满60岁的,但是因为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不因为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所以我填写的时候肯定是只填写其中一个。在这里我假设是填写父亲吧,后来我父亲离世了,到了第二年我是不是应该修改信息,把被赡养人修改为我母亲,继续享受抵扣呢?我这个想法对不对?我这个做法对不对?
各位老师大家好,公司一直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入成本账,老师指点一下
11月份的征期已经结束了,但是11月份也没有进项票,但是我忘记勾选了,怎么处理
各位老师大家好,财务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详细解析一下吗,谢谢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 电费 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公司建了个充电站,需要先给充电桩交电费,有客户给汽车充电后,我们再确认收入结转电费成本,那预充的充电桩电费记在哪个科目下呢
老板吃饭的餐费发票。他自己付的钱。这种。可以做 报销款吗
在四线城市做会计大概有多少钱?
老师,公司出售自产的大豆,属于免税农产品,大豆的成本没有成本发票,但实际发生,汇算清缴还用调增吗?
老师,安徽的会计继续教育在哪?
是这样做的吧?实际也是这样做的吗?
是的,实际中也是这么做的,比如我现在就填了一位老人
哦哦,那就是如果这位老人离世了,我就应该在第二年修改成另一位满足条件还没有离世的老人的信息,继续享受抵扣。这里有个疑问,老人离世后,不管他是一年中哪个月份离世的,我都可以享受到年底,对吗?
是的,都可以享受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