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 就不可以

假如我配偶自有住房是在宜宾县城,但我一个人在宜宾市区工作,路途较远,于是我在市区租房住,那该笔租房支出可以申报纳税专项附加扣除吗??如果申报了,对于我的房东有没有影响?他的房子会被增加征税吗?
请问,公司员工有这种情况:他名下没有住房,但她的妻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婚前自己的房产,这位员工自己有又租房,租房和妻子的房产是在一个城市。那请问这位员工享受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扣除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我有个疑问,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怎么理解呢?是以省为界限还是以市为界限还是以区为界限,还有镇呢,因为在实际中啊,我可能是a镇本地人,我跑到b镇去工作发展,因为在a镇我是本地人,我有自有房子,但是到了b镇我就没有房子了。所以这些情况是怎么判定的呢?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我是未婚,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那么我就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但是如果我是已婚的,我和我的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那么请问是不是我和我的配偶两人都可以拥有住房租金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是这样子理解吗?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我有个问题。假设我是当地人,我在当地农村有自建住房,但是我有可能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了。这种情况下,我还是要租房子的,那么这种情况的租房子的租金,可以进行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吗?
请问下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什么收入
请问老师,假如一个个体户去年拿到营业执照,一直未做税务登记,但有收入,今年四月份税务登记,那七月份申报时需要把去年的,今年一到三月的收入也申报吗?如果申报,收入算几月份的呢?
老师,那A公司(70%)是公司,受益人备案怎么填,信息表都是填个人信息的
老师,我司2月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1),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不?同时申报增值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所以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对不?
老师好,在摊销房租的时候,最后多出一分钱。请问怎么处理呢?
比如制造费用200元,其中A产品生产了100件,销售了90件,库存剩余10件;B产品销售库存50件,C产品生产了50件,卖了50件,按分摊额去结转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怎么结转在库存里的数呢?尤其是B产品里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别怎么结转呢?
我是学堂vip,我想学手工账的月结年结和跨越数据衔接的明细账总账登记,能在哪里找到视频课程,请详细指导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有3个股东,2个自然人(27%和3%)和一个A公司(70%),A公司是国内注册企业,是100%外资投资,我司对A公司受益人备案该怎么填?
购入货物,供应商开专票,线上很多平台出售,不需要发票,那我还要进项发票吗?要了,没有销项发票是记无票收入吗? 购入货物,供应商开普票给我,我的客户要普票,那我是开普票,税点13%吗? 感觉学完会计,知识点多,记不全,有时候在开票方面都想不通怎么开票?
老师你好,请问上个月的在产品需要拿到本月参与分配吗?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概念我都知道,即使知道,我也没法判断我的这种情况,你的回答也不针对我的提问回答
十八条 您可以看看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 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 就不可以 您农村的 也是住房
你的意思是,我的这种情况,不可以?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 包含在里面的 所以不可以
好,如果这样,那我有个疑问。如果我是跨市去工作呢?我刚才的例子里提到,我是当地人,只是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但是如果我已经是跨市去工作了呢?这个变了,我是符合还是不符合?
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地级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