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 就不可以

假如我配偶自有住房是在宜宾县城,但我一个人在宜宾市区工作,路途较远,于是我在市区租房住,那该笔租房支出可以申报纳税专项附加扣除吗??如果申报了,对于我的房东有没有影响?他的房子会被增加征税吗?
请问,公司员工有这种情况:他名下没有住房,但她的妻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婚前自己的房产,这位员工自己有又租房,租房和妻子的房产是在一个城市。那请问这位员工享受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租房扣除么?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我有个疑问,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怎么理解呢?是以省为界限还是以市为界限还是以区为界限,还有镇呢,因为在实际中啊,我可能是a镇本地人,我跑到b镇去工作发展,因为在a镇我是本地人,我有自有房子,但是到了b镇我就没有房子了。所以这些情况是怎么判定的呢?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我是未婚,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那么我就依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扣除。但是如果我是已婚的,我和我的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那么请问是不是我和我的配偶两人都可以拥有住房租金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是这样子理解吗?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我有个问题。假设我是当地人,我在当地农村有自建住房,但是我有可能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了。这种情况下,我还是要租房子的,那么这种情况的租房子的租金,可以进行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吗?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概念我都知道,即使知道,我也没法判断我的这种情况,你的回答也不针对我的提问回答
十八条 您可以看看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 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 就不可以 您农村的 也是住房
你的意思是,我的这种情况,不可以?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 包含在里面的 所以不可以
好,如果这样,那我有个疑问。如果我是跨市去工作呢?我刚才的例子里提到,我是当地人,只是跨区或者跨镇去工作。但是如果我已经是跨市去工作了呢?这个变了,我是符合还是不符合?
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地级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