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学请稍后,老师正在计算
甲实木地板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某年某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实木地板消费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外购木材增值税抵扣率为10%,运费增值税税率9%.甲实木地板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1、从油漆厂购进钢琴漆240吨,每吨不含税价1.2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300万元,税款39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木材4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货款56万元,另支付运费5.45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木材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白皮地板,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3万元,加工费10万元。乙厂代收代缴了消费税.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上油漆,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450万元。4、当月将自产的实木地板2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装修。要求(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的增值税(19.95万元)(2)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44万元)(3)计算甲厂当月销售应缴的消费税(23.78万元 )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是加工过的杉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请通过计算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 方案一: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已加工过的杉木板等板材800万元。 方案二: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300万元。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为 13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2000 万元。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 是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 万元,请通过计算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20分) 方案1: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已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800 万元。 方案2: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 价款500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300万元。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是加工过的杉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请通过计算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方案一: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已加工过的杉木板等板材800万元。方案二: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300万元。
3.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为 13。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2000 万元。 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 是加工过的杉木板、样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100 万元,请通过计算 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20分) 方案1: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己加工过的杉木板、样木板等板材 800 万元。 方案2: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按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 价款 500 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 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 300 万元。
你好,老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太懂,然后每年是不是都有这个固定的这个处理方式,麻烦老师帮我详细的讲解一下,谢谢老师
你好老师,咱们这个会计所有的都是围绕这个会计科目去开展的吧?
老师,外贸企业出口发生的港杂费,报关费必须分开开票吗?税率是多少?
老师,实际工作中,小规模申报,点击“我要填表”,进去之后的表,是空白表,还是有税局推送的数据?点击“预览报表”,进去之后,是空白表,还是有税局推送的数据?
老板拿个人抬头的发票,收据等的过来,我们可以做账吗?
老师,我们公司有对外出口美国,要确认美国的应收账款,请问一下当日汇率在哪里查看?(怎么取数用中间价还是市场报价)?如果我要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那银行的买入价又在哪里查看?)
出租人什么时候出租房屋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什么时候又用应收融资租赁款
个税应发数据跟工资附件应发数据不一致,存在税务风险吗,个税申报大于工资应发数据
请问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的转账需要提供合同和结算单?
老师,请问如果失业了,并合法申领了失业保险,在此期间朋友要他帮忙做下法律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也没有给他一分钱,他就只帮忙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和其他公司签了个中标合同,但这个公司和他自己本人没有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给他任何钱,因为那个朋友在另一个省,太远了不好过去,他纯粹就是帮个忙,这个对他领取失业保险有没有影响?
方案1 直接从农民手中取得加工过的,若无法取得发票,这部分支出无法税前扣除 取得发票也是普票,没法进项抵扣 增值税 2000*0.13-100=160 方案二 可以抵扣进项 500*0.1=50 整体增值税 2000*0.13-100-50=110 所以,方案二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