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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在销售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0年12月份,A公司相关经济业务和事项如下:(1)销售甲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买方用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13万元,对货款部分开具一张面值为100万元、期限为4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2)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30万元,生产车间管理领用原材料6万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2万元。(3)销售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为2.6万元。原材料已经发出,货款和增值税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4)分配并发放本月工资2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4万元,企业管理人员工资4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2万元。(5)计提坏账准备1.3万元。(6)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万元,其中:计入制造费用7万元,计入管理费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