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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跨国公司2022年度居住国国内税前所得1000万元,非居住国分公司税前所得200万。居住国国内所得税税率35%,非居住国所得税税率30%。要求:(1)当居住国对该跨国公司境外所得采用免税法时,居住国对该公司的征税额?(2)当居住国对该跨国公司境外所得采用抵免法时,居住国对该公司的征税额?(3)当居住国对该跨国公合境外所得采用扣除法时,居住国对该公司的征税额?(4)比较分析三种方法在消除国际更复征税方面的优劣,并说明三种方法对各相关方税收利益的影响

2022-12-16 16: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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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17:28

同学您好,具体哪里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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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具体哪里不明白?
2022-12-16
同学你好 资料在哪里呢
2022-12-16
为了计算该公司对B国和C国的抵免限额,我们需要根据题目中的信息,分别计算出该公司来自B国和C国的应纳税额,然后根据A国的抵免限额计算结果。 已知该公司的总所得为:10万元 已知该公司来自A国的所得为:5万元 已知该公司来自B国的所得为:2万元 已知该公司来自C国的所得为:3万元 已知A国的所得税税率为:0.3 已知B国的所得税税率为:0.25 已知C国的所得税税率为:0.3 首先,计算该公司来自B国和C国的应纳税额: 来自B国的应纳税额:2 times 0.25 = 0.52×0.25=0.5万元 来自C国的应纳税额:3 times 0.3 = 0.93×0.3=0.9万元 接下来,根据A国的抵免限额计算结果: 对B国的抵免限额为:2 times 0.25 times (1-0.3) = 0.982×0.25×(1−0.3)=0.98万元 对C国的抵免限额为:3 times 0.3 times (1-0.3) = 0.983×0.3×(1−0.3)=0.98万元
2023-10-20
你好,题目括号后面的数字和字母是输入错误了吗?
2023-10-25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计算每个问题的答案: (1)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是: 由于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分配,所以投资收益即为税后利润。 可抵免税额 = 1900万元 * 25% = 475万元。 (2) 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应纳税所得额 = 投资收益 %2B 境外已纳税额 = 1900 %2B 1000 = 2900万元。 (3) 2018年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税额是: 由于乙国预提所得税率为5%,所以境外所得税的抵免税额为:1900 * 5% = 95万元。 (4) 2018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 (4000 - 1900 - 1000) * 25% - 475 - 95 = 630万元。 所以,答案为:(1)475万元;(2)2900万元;(3)95万元;(4)630万元。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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