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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张、王、李、赵各出资100万元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张、王、李皆以货币出资,赵以房屋所有权出资,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计400万。2022年5月,张提出自己家中企业缺少资金,要求抽回自己的出资,A公司的股东会研究后拒绝了乙的要求。2022年6月,A公司欠B公司货款250万元A公司的全部财产只有200万元。B公司经调查发现如下问题:(1)经查实,王仅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是戊;(2)赵作为出资的房屋,仅是交给A公司使用,并没有办理财产转移手续;(3)作为公司董事的李,曾经担任过破产清算的企业厂长,担任董事时距离该破产企业清算完结之日不足3年。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对张的要求,A公司的股东会的决议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日2.若戊主张自己才是A公司的实际出资人,能否要求公司直接变更股东名册并办理登记?简要说明理由。3.赵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简要说明理由。

2022-12-18 13: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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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13:39

尊敬的学员您好!参考一下。 1决议正确,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不得要求直接变更,实际出门人想变更为股东的,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变更。 3需要办理,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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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具体哪里不明白?
2022-12-18
尊敬的学员您好!参考一下。 1决议正确,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不得要求直接变更,实际出门人想变更为股东的,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变更。 3需要办理,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022-12-18
您好! 可以,80万 因为抽逃出资。那么对抽逃部分承担责任 2,不可以 这属于a公司的责任,另外的高管和股东个人不再另行承担 3,可以 这属于替丁承担,可以追偿
2023-04-09
同学你好 (1)对于A公司不能清偿的100万元债务,B公司能否要求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可以要求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88万元,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丁已将抽逃出资用于投资,且投资失败,颗粒无收,B公司可否要求股东乙、董事王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B公司可要求股东乙、董事王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和董事承担影响的责任 (3)A公司的债权人C可否在丁已向B公司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后再要求其承担88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不可以
2022-12-13
(1)对于A公司不能清偿的100万元债务,B公司能否要求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可以要求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88万元,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丁已将抽逃出资用于投资,且投资失败,颗粒无收,B公司可否要求股东乙、董事王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B公司可要求股东乙、董事王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股东和董事承担影响的责任 (3)A公司的债权人C可否在丁已向B公司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后再要求其承担88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不可以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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