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业务发生时间在21年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在2020年预提了一笔费用,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还是没有收到发票,但是今年不想缴所得税,是不是预提费用可以累计到下一年?因为我看到有一家公司是这样操作的
2×21年1月1日甲公司购人乙公司同日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支付购买价款100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实际年利率为5.81%,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甲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21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8万元2×22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22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为(A.1000B.998C.1001.69D.1003.39
您提到如果是21年的发票,在22年5月31号前收到,开票日期是22年,也是可以放到21年里的,那是否属于2l年的发票,是以合同为依据还是以实际业务为依据呢?因为有时合同和实际发生是不一样的。
老师您好。 公司系统设备升级,原价166万元,我来之前的经理谈妥降价到不要发票143万元。 现在还是按照原价166万元支付,21年,22年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已摊销357495元,其中21年71499元,22年285996元,都没有发票。 22年的发票在为汇算清缴之前开具是否可行?21年的请问该如何处理? 然后剩下未开发票的1302505元,是否可以按照每年摊销了多少,再开多少发票来处理? 比如今年还要摊销285996元,那让对方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入账是否可行?
我还想问下 如果一个工程去年做了30万 今年完工的 才开发票 今年这个5月才开发票50万 实际因为去年没开哪个30万的销售发票啊 去年都是亏损22万。 如果下次碰到类似的这种情况可以提前确认收入吗?提前申报收入,缴纳增值税之类的?需要怎么操作?
作为一个财务bp,甚至一个财务bp经理,沟通能力是需要非常强的,但是如果沟通之后没有结果,我们只是尽力去做了这样一个工作,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
财务核算是一个人做,另一个人做合并报表和合并报表财务分析,请问没有做核算可以作出合并报表财务分析吗?
24年计提费用8万元,24年汇算清缴调增8万,25年做账冲销了8万元,这时候25年的费用减少了,请问24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更改吗
我目前每个月有3600外账在做(10家小规模,3家一般纳税人)招兼职会计,做外账的话,给多少钱合适。
供应链管理公司成立1年不到,一般纳税人,现在要提高开票额度200w,提高后开具的发票不是主营业务,是咨询类发票,这种申请能通过吗?会涉及上门核查吗?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自己扫二维码先垫付的,发票也是自己付完款自助开的,但不小心开成个人了。要怎么办
请问那位老师比较熟悉林木方面的税务
老师,公司2010年成立的,注册资本600万。实缴0,近几年营收1500万左右,银行贷款600万,这种情况0实缴有风险吗?谢谢老师
想问下税务局申请信息显示未受理是什么意思啊?
甲方的设备49万和乙方的设备10万置换,,乙方银行款出了39万,乙方的设备顶了10万。甲方给乙方开了39万的票,乙方应该咋做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