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21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2600 贷:应付账款23600

向光明厂购入甲材料14,000元,增值税13%,该厂垫付运杂费10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入库。
向光明厂购入甲材料14,000元,增值税13%,该厂垫付运杂费10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入库。
2日,从新兴工厂购入B材料1000千克,买价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运杂费55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未到达
做分录1.3日,从永昌工厂购入A材料600千克,买价为30000元,进项增值税额为3900元,B材料400千克,买价为8000元,进项增值税额为1040元,共发生运杂费5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运杂费按材料重量分配)。2.6日从永昌工厂购入的A、B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3.8日,从宏达工厂购入C材料200千克,买价为50000元,进项增值税额为6500元,D材料100立方米,买价为30000元,进项增值税额为3900元,运杂费共计4800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运杂费按材料买价进行分配)4.15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欠宏达工厂的购料款98400元。5.20日,从新兴工厂购入A材料300千克,买价为15000元,进项税额为1950:C材料100千克,买价为2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50:共发生运杂费180元,款项用银行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运杂费按材料重量分配)6.27日,从重阳工厂购入B材料1000千克,买价为2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元,运杂费为55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做分录详细些)27日,从重阳工厂购入B材料1000千克,买价为2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元,运杂费为55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