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道税务题,同学好,稍后回复。

某印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接受某杂志社委托为其印刷杂志,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40000元,向杂志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100000元。(2)为某学校印刷信纸、信封和练习本,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费共4520元。(3)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图书不含税印刷费12元,同时收取运输费1130元。(4)销售印刷过程中产生的纸张边角废料,开具普通发票,共收取3390元。(5)当月购买其他印刷用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为20000元。该批材料由运输公司运回,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为1000元。(6)月末盘点发现部分库存纸张因保管不善潮湿霉烂,账面成本为3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写清计算步骤和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某印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接受某杂志社委托为其印刷杂志,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40000元,向杂志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100000元。(2)为某学校印刷信纸、信封和练习本,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费共4520元。(3)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图书不含税印刷费12元,同时收取运输费1130元。(4)销售印刷过程中产生的纸张边角废料,开具普通发票,共收取3390元。(5)当月购买其他印刷用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为20000元。该批材料由运输公司运回,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为1000元。(6)月末盘点发现部分库存纸张因保管不善潮湿霉烂,账面成本为3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写清计算步骤和合计数。(1)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老师您好,这是税务师税二教材中的题,图里我画圈的地方,为啥要再减计50%?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高某的个税时候已经按照出资比例除以2了,后面为啥还要再乘以1-50%?个体工商户不超过1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但是合伙企业没有这个优惠政策,是不是书上这个地方有错误?谢谢老师
案例1:最近,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材料采购员小张遇到了问题。他负责采购的甲材料一直由市内一家企业供货,该企业也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企业生产规模扩大,材料供应企业不能及时、足额供货,而另外一家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供货,但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愿意降价,小张想知道价格降到多少合适。与此同时,另一个业务员小王遇到相反的问题。他采购的乙材料一直由市内一家企业供货,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同样因为生产规模扩大的原因,其也不能及时供货。另外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够供货,但要求提高价格。小王想知道价格提高到什么价位企业不亏。他们把问题汇报到财务经理处,财务经理要求办税人员计算出一个简明的换算公式,供采购员把握。要求:如果你作为企业办税人员,通过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学习是否能确定这样一个换算公式?请写出推导过程和结论。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销售给某客户企业1万件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金额栏注明不含税金额400万元;(2)从某原材料供应商一般纳税企业处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合计226万元;(3)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企业一批库存半成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20万元;(4)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5万厂(该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征收率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1月该企业应确认的销项税额。(2)计算1月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3)计算1月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别乱答啊老师,尽快
老师您好!我5月份接手了老会计的账,发现他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季报固定资产原值是上一季度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来年重新清零计算,但是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又和手工账本一致。一季度他4月已申报(一季度期末原值72多,累计折旧3.3万多,账面价值69万),2025年汇算清缴原值225万多,累计折旧159万多,我现在接手之后二季度该怎么申报呢?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好的,我不急就是需要具体步骤,谢谢老师了
老师还在吗?
(1) 医务室900平方米,幼儿园1600平方米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0000-900-1600)*3=142500(元) 房产税: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8000-600)*60%*(1-20%)*1.2%=42.62(万元) 70%地下室房产税:600*70%*60%*(1-20%)*1.2%=2.42(万元) 30%出租房产税:15.75/(1%2B9%)*12%=1.73(万元) 房产税合计:42.62%2B2.42%2B1.73=46.77(万元) 车船税:20*30*30%2B13*360%2B5*680%2B8*360=28960(元)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印花税(12000%2B3000%2B30)*0.0003=4.51(万元) (2)应缴纳的增值税:1560-603.2=956.8(万元) 销项税额:12000*13%=1560(万元) 进项税额:490%2B30*9%%2B400*13%%2B58.5=603.2(万元) (3)应缴纳的城建税:956.8*5%=47.84(万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956.8*3%=28.7(万元) 应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956.8*2%=19.14(万元) (4)企业职工工会经费允许扣除额:1400*2%=28(万元),应调增2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400*14%=196(万元),应调增4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400*8%=112(万元),应调增5万元. (5)折旧额:450*(1-5%)/10/12*4=14.24(万元),无需调整. (6)应将计入财务费用的5万元调整计入在建工程,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万元. (7)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应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销售额的30%, 12000*30%=3600(万元) (2070%2B95)*(1-5%)=2056.75(万元),可予全额扣除. (8)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2000*0.005=60(万元) 124*60%=74.4(万元),可予税前扣除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 (9)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480*75%=36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额360万元 (10)500万元以内免征所得税,计税金额为700-500=20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11)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000-14.25-46.77-28.96-4.51-47.84-28.7-19.14-1400-28-196-109-14.25-2056.75-60-480-7800-1600-295-900-180%2B(700-100)-380=-3089.17(万元),通过民政局向某受灾区捐赠的现金2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