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照拿证书的当月填写
你好,公司18年成立,一直没有建账,税务申报零,公司名下在2019年取得房产,购买该房产的合同是2018年9月,现税局要求自2018年开始缴纳房产税,现请问该公司如何建账,目前已补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年租金收入是47500元,房产税是又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从租计征的,该公司如何建账?从哪年开始建账,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时间是2022年4月
公司已经取得土地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还是按照土地证取得的时间?
AS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年计提折旧和摊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0x4年10月2日以1000万元购入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与税法相同),取得当日即开始建造一栋写字楼。20x5年12月写字楼建造完成并交付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建造成本为50000万元(包含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与税法相同)。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与税法相同)。(2)20x6年12月18日,AS公司与BS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AS公司将上述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S公司,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从20x7年起每年年未支付。20x6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原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式不变。(3)20x7年AS公司支付写字楼的修理费用2万元。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不要求明细核算,金额万元。1.偏制2016年12月31日AS公司将写字楼及其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
AS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读计量,按年计提折旧和摊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0×4年10月2日以1000万元购入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与税法相同),取得当日即开始建造一杯写字楼。20×5年12月写字楼建造完成并交付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建造成本为50000万元(包含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锁)、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与税法相同)。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预计净残值均为寒,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与税法相同)。(2)20x6年12月18日,AS公司与BS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AS公司将上述写字楼整体出租给BS公司,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从20x7年起每年年未支付。20×6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的原预讨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式不变。(3)20×7年AS公司支付写字楼的修混费用2万元。除投资性房地产以外不要求明细核算,金额万元。
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的涉税事项进行了如下处理;(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发票时,除了盖发票专用章以外,有时也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来代替发票专用章。(2)甲公司无偿赠送给丙公司(一般纳税人)货物,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3)甲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了扣除。(4)甲公司因公购买一批小汽车,但是车辆登记在本公司员工个人名下(车辆是以本公司员工的名义购买的),甲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甲公司无租使用丁公司的房产,一直未缴纳房产税。(6)甲公司购置一块城镇土地,该土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交付,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因此一直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甲公司和戊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但由于客观原因一直未兑现,该合同因此没有贴花缴纳印花税。任务要求:分别指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对上述涉税事项的处理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老师,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全部费用包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分录怎么做?要不要计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计提工资,缴纳了个税,工资没发,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你好,现在员工入离职劳动关系备案系统在哪里啊
老师,善意取得的不当得利,已经转给第三人,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9900 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_个人所得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900 贷:银行存款9900 这样做账务处理分录正确吗?工资不准时发放 贷:银行存款100
帮写一笔计提工资,但没发放,每月又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的详细分录
公司把土地卖了,怎么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是第几章内容?感觉没学到这块
公司出售土地,缴纳的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半政策吗
课程的有效期多久呢?
我记得是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吧?老师
他让你写不动产证号,你那会也没有啊
不是呀,比如6月份拿地交土地出让金、契税啥的,6月份取得土地证,签合同是约定有交付土地时间,缴纳第一季度土地使用税时是不是①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缴纳第一季度的土地使用税?②在申报土地使用税时,填写信息采集中有一栏是初始取得时间,是不是也应该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填这个初始取得时间?
你填写试试,没有不动产证号是不可以的,书上确实你说的样子,实操不是
有不动产证号,我疑问是上边说的那两点,实际我应该按哪个时间去填这个信息?申报土地使用税时间是不是这月就得报第一季度的土地使用税(所属期是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你啥实收拿的这个证书啊
6月取得土地证
那你第三和第四季度都应该申报了
不是应该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缴纳土地使用税么
是的,那你之前没申报不是,只能按拿证后的呀
如果拿这个地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按合同约定分两次付,第一次付出让金是由母公司把这个款转入子公司账户,然后子公司这边把取得这个土地记账后,母公司说需要调账,不从子公司这边记账,像这种情况咋调账?
如果拿这个地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按合同约定分两次付,第一次付出让金是由母公司把这个款转入子公司账户,然后子公司这边把取得这个土地记账后,母公司说需要调账,不从子公司这边记账,像这种情况咋调账?
不好意思这个情况没接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