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请问税务局让我公司自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我公司土地使用税是从取得土地证时开始缴纳的,现在税务局让我公司把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取得土地证这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补交上,我们可不可以不交!因为已经超过3年的追溯期了!
公司已经取得土地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还是按照土地证取得的时间?
老师好!按照最新的政策,房地产公司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已售面积,是按签订合同的算还是按照给客户办不动产证的算?
取得土地证后,在税局系统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填写信息采集有一栏是初始取得时间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填还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呢?
未取得土地证,但已经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企业的话按照发规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遵守法规的哪一条?
董老师好~在线吗?有问题想咨询您~
那个请问在苏州员工出差自己开车去隔壁城市出差的公里数补贴一般多少钱怎么做账报税
商贸企业采购的库存商品被法院低价拍卖,财务如何处理
老师,公司承担社保(单位部份+个人部份)不扣个人的,账务怎么处理
老师好 (黄色部分) 251题的第(9)问,答案写调增业务(1)的会计利润172.2是怎么算出来的 不懂
安徽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的时候把学士学位错填成硕士学位,审核通过了,有影响吗?资格复审的时候会不会不过?
老师,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全部费用包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分录怎么做?要不要计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计提工资,缴纳了个税,工资没发,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你好,现在员工入离职劳动关系备案系统在哪里啊
股权变更具体怎么操作
合同没有约定交付时间
合同约定时间是2021.3月20日前,合同签订日期是2020.9月,土地证日期是2020.12.我是按照那个次月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呢?
同学你好 1.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华律网 2.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