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请问税务局让我公司自查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我公司土地使用税是从取得土地证时开始缴纳的,现在税务局让我公司把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取得土地证这期间的土地使用税补交上,我们可不可以不交!因为已经超过3年的追溯期了!
公司已经取得土地证,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还是按照土地证取得的时间?
老师好!按照最新的政策,房地产公司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已售面积,是按签订合同的算还是按照给客户办不动产证的算?
取得土地证后,在税局系统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填写信息采集有一栏是初始取得时间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填还是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呢?
未取得土地证,但已经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企业的话按照发规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遵守法规的哪一条?
老师,前一个会计固定资产折旧这一块账很乱,尤其是确定了原值,残值率5%,折旧年限,但是单月折旧比正确的数小,有的大,现在有这么个问题,房屋折旧年限按20年算的话,上个月就到期了,但是残值额差不多占原值30%,这种情况我是该继续折旧知道残值率5%左右还是说时间到了就停止折旧
老师,生产工人的报销,都是给公司买的工厂用的小零件啥的 几千块钱 计入:制造费用-修理费行吗 还是计入哪里?
老师,物权的变动是指什么?所有权的变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地役权,居住权,我看着乱成一锅粥
你好老师,你向我们这个白酒制造业里面有很多过时的,这个包装物东西都不太值钱,就是数量比较大,我这个平时怎么慢慢处理呀?还是九几年的东西呢
我公司一员工借了我公司12万,后来他以办公家具并开具发票后抵扣了我公司13万,我公司还差他1万,请问我要如何做这笔分录,直接借其他应收款12,贷银行12。抵扣家具时,直接借:办公费13,贷:其他应收12,银行1,这样可以吗
老师,有数据的公司,怎么注销,有哪些步骤? 公司转个个人怎么转让,有未分配利润怎么分配
房租和财务软件使用费是当月取得,就当月要摊销吗?
老师,增值税进项税,有一个不该抵扣的,上月抵扣了,这个月怎么调整呢?
董老师,关于那天您说的,固定工资的人员您是把一年的个税算好了,税前多少工资就每月申报多少,应付工资不会有余额。那算出的这块个税是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个税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这些科目的余额,后续真是缴费时逐步减少,最后平掉吗?
老师你好,业务宣传费,汇算清缴怎么抵扣
合同没有约定交付时间
合同约定时间是2021.3月20日前,合同签订日期是2020.9月,土地证日期是2020.12.我是按照那个次月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呢?
同学你好 1.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华律网 2.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