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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私人承包学校食堂,也免增值税对吧?

2023-02-05 14: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2-05 14:33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八)款第3点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根据教育部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财税(2016)36号文中的学校食堂是依照教育部令第14号的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规定食堂是包含学校自办食堂和承包食堂的,综上,承包学校食堂是否可以享受“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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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9 追问 2023-02-05 14:37

只要是符合教育部文件的都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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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05 14:39

你好对的 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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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八)款第3点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根据教育部令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财税(2016)36号文中的学校食堂是依照教育部令第14号的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规定食堂是包含学校自办食堂和承包食堂的,综上,承包学校食堂是否可以享受“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3-02-05
您好,如果转为一般纳税人不享受今年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
2022-04-03
同学 是的 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2022-06-20
承包学校食堂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2022-06-25
同学,你好,这个不免的。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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