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入账的,为啥要补交去年的?只能申报扣除今年交的社保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2020年1月份才开始缴纳社保的,之前的会计社保费一直是上月工资扣本月社保。比如,我6月份发5月份的工资,她在5月份里就把6月份的社保扣了。那我到次年1月份发去年12月份的工资就要扣次年1月底的社保。这样社保在一个年度里不是多了一个月吗?可以这样操作吗?
我们江苏常州的,社保局发通知,从23年1月份开始基数下限提升,从原先的4250变成了4494,,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原先的社保基数就是4250,那现在变成4494,我们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金额,工资是,比如说现在23年1月份发的是2022年12月的,那我2022年12月的社保,还是按原先的4250算的,那我做12月工资表的时候,还是按4250的社保基数代扣社保,只不过是,工资是1月份发的,工资表上的社保扣的明细和现在这个月份报2022年12月个税代扣的社保明细一样,都是按4250算的,等到做1月份工资表的时候,社保再按4494的算,2月份发1月份工资的时候,个税申报明细表,上面扣的社保也按4494的算,我理解的对吗?
23年1月份一共发了2个月的工资(22年12月和23年1月),每个月工资表上社保代扣项都有,请问2月份个税申报时,收入是按两个月的合并数申报,那个税申报表上社保也按两个月合并数填报,还是只能填一个月的社保
我公司今年1月份为新入职员工补缴去年12月的社保,1月发工资时可以将12月和1月的应代扣的社保在税前一并抵扣计算个税吗?如果不能的话,去年12月应代扣的社保在申报个税时如何处理呢?
3月份补缴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1-3月社保。从今年1月份开始发工资,去年11月和12月只缴社保不发工资,请问,4月做3月工资表时,在计算个税时,是扣除1-3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还是11-3月共计5个月的个人社保部分
3.20日,业务员王力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730元。其中:高铁票257元:住宿费276.42元,增值税税额16.58元;出差补助180元。会计分录
2.17日,出售给宏达商场02”产品350件,每件售价120元,增值税税额为5460元,价税款尚未收到。会计分录
1.16日,购人的601”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60000元。会计分录
员工出差给员工报销的餐补,怎么做账
不在本单位发工资,在本单位报销差旅费可以吗
融资租赁来的渣车计提折旧时按合同价提折旧还是按发票每期来时提折旧
基层工会有法人资格证,开设专户还需要营业执照吗
老师,我计算未来Eva值预测的时候,由于他19-21的营业收入是增加的,但是21-23营业收入是下降的,那接下来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也是下降的吗?还是平均呢,如果是下降的,那么她就没有高速增长期了,难道叫高速下降期吗,然后是稳定下降期?感觉有点怪怪的
将劳务报酬的一半收入通过公益性组织捐赠给家乡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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